交房仪式上,业主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不动产权证书。
淄博经济开发区实现交房领证“零时差” 533名业主交房时就拿到不动产权证书 淄博9月4日讯 8月28日上午,在淄博经济开发区一处楼盘现场,开发商举行了一场与众不同的交房仪式,533名购房业主满心欢喜地拿到了崭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交房即交证”成为现实。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与建设部门、税务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活动的开幕式。 交房现场,业主们收到了一份“大礼包”,交房即交证,真正实现了交房领证“零时差”。一名业主说:“交房的同时就能拿到不动产权证书,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这大红本真正拿到手我们就安心了。”“交房即交证”不仅简化了购房人的办证手续,也方便了业主办理落户、子女上学、抵押贷款等与房产有关的事宜,切实保障了购房人权益的即时实现。 “交房即交证”是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精准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项重要措施。下一步,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将加强与建设、税务等部门协同联合,进一步与企业加强对接,深度合作,使“交房即交证”成为常态化的便民服务模式。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蒲泫奇 通讯员 贾秀峰 王珊珊 ■ 相关链接 2018年9月,淄博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实行财政拨款和财政补助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省级示范幼儿园住宿费均为60元/生·月,保教费为360元/生·月(财政拨款)或390元/生·月(财政补助);一类幼儿园住宿费均为50元/生·月,保教费为240元/生·月(财政拨款)或260元/生·月(财政补助);二类幼儿园住宿费均为40元/生·月,保教费为200元/生·月(财政拨款)或220元/生·月(财政补助);三类幼儿园住宿费均为40元/生·月,保教费为160元/生·月(财政拨款)或180元/生·月(财政补助)。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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