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处违法载人的三轮摩托车。
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辆 三轮摩托车驾驶人被拘留 淄博9月6日讯 市民时常能见到三轮摩托车穿梭在大街小巷,而部分三轮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淄川交警大队民警在胶王路与钟楼路路口,发现一辆违法载人的红色三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且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将该车辆拦停。 民警要求驾驶人张某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张某称没有驾驶证。随后,民警将车辆扣留。经查,张某驾驶的号牌为鲁CY***8的红色三轮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张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8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淄川交警提醒,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勿拿生命当儿戏,牢记安全文明出行。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张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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