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额利润吸引熟人投资 5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抓 淄博9月9日讯 明知公司没有开展金融业务的资质,却以高额利润为诱饵,持续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的业务,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造成群众损失400余万元,9月1日,随着淄博市沂源县公安局经侦民警将犯罪嫌疑人单某、阮某抓获归案,沂源警方成功打掉一个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团伙。 2018年7月以来,临淄人玉某在张店区注册成立山东某联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安排单某、阮某、李某等人到区县发展吸收存款业务。上述几人在明知公司没有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在沂源县成立某资产办公室,宣传将钱存入山东某联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可按1年、半年、3个月不等,分别获得超高的年化收益。该团伙先后又招募区县经理、业务员、存款员数人,采取到集市发放宣传单、开年会、口口相传等多种形式公开宣传吸收存款业务。 2019年3月,玉某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随后其合作伙伴柳某接管沂源县存款业务,继续采取同样形式吸收存款,并让业务员将客户的钱存入其控制的淄博某汽贸有限公司账户。单某、阮某、李某等人在沂源县城、燕崖镇、西里镇等发展存款业务,先后为该公司吸收存款500余万元,涉及储户80余人,到期仅兑付90余万元,其余410万元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兑付,给群众造成巨额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单某、阮某、李某等5人均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沂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玉某、柳某因另案相继被张店区人民检察院逮捕。该案中,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除了利用高额利润吸引群众存款外,基本是利用老乡拉老乡、亲戚拉亲戚、熟人拉熟人的方式反复游说,从而发展扩充业务。 沂源警方在此郑重提醒:高息存款不受法律保护,请广大群众准确识别非法集资行为,树立正确理财观念,抵制高息集资诱惑,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远离、拒绝非法集资活动,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纪富强 伊继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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