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10月13日上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消息,驾驶证电子化全国第二批推广应用,将新增110个城市启用。其中,淄博等山东14市将从10月20日起陆续启用电子驾驶证。 为保证电子驾驶证及时、顺利发放,第二批110个推广应用城市(包含山东省14个城市)将自10月20日至26日错峰上线电子驾驶证申领功能,驾驶人可以对照本地启用时间安排,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 山东省14个城市具体启用电子驾驶证时间分别为:10月20日,淄博、枣庄、东营、烟台、潍坊;10月23日,济宁、泰安、威海、日照、滨州;10月26日,德州、聊城、临沂、菏泽。 推广应用城市发放的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可以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 电子驾驶证由正页和副页两部分组成。其中,正页主要包括驾驶证基本信息、电子证生成时间等内容;副页主要包括驾驶人住址、发证机关等内容。电子驾驶证通过全国公安交管电子证照系统生成,方便实时查询、实时出示、实时核验,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今年9月1日起,公安部在全国第一批推广应用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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