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零售环节疫情行政约谈及推进工作会议现场。
切实发挥疫情防控监测预警“哨点”作用 临淄区开展药品零售环节疫情行政约谈 淄博10月28日讯 药店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沿阵地,为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常态化防控各项措施,切实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测预警“哨点”作用,织密“四类”药品销售监测网,10月26日,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零售环节疫情行政约谈及推进工作会议,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和“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工作落实到位。 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药品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药店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任主体要立即进行整改,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做到“举一反三”,排查补齐短板,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强化药品零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及时约谈,责令、督促药店限期改正。对疫情防控存在较大风险的药店,一经发现,一律责令停业整顿,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或者移送公安机关。 零售药店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严峻性,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细化防疫措施,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和药械质量安全工作。要切实做好五个规定动作(戴口罩、测体温、一码联验、一米线、场所消杀),加强“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药物)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履行药店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严格执行进店顾客管控措施,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药品经营企业要严格自律,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将每日的扫码测温、“四类”药品销售登记、上报等工作与药品经营日常工作深度融合,做到规范经营与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避免疫情工作流于形式。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鸿斐 通讯员 李明杰 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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