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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30
朗读
淄博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系列活动
“点对点”普法服务帮企业解决难题

刘文思 通讯员 刘刚

  淄博11月29日讯 普法与执法,如何更好地结合,实现普法宣传与监管执法的有机统一,彰显监管执法温度?在淄博市市场监管局“普法走在执法前”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从11月20日至2022年底,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在淄博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开展“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共包括十项内容。
  组织巡回宣讲。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以头部企业、平台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哪吒企业以及“四新”产业企业等,不定期分类开展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巡回宣讲。活动期间内,组织巡回宣讲不少于20场次。
  开展“送法上门”。按照“法律十进”相关要求,结合各类走访调研和日常监管工作,以企业需求为重点,开展“送法上门”活动,以“精准滴灌”方式,向市场主体提供“点对点”普法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市场主体法规需求和常见、多发违法行为,在前期基础上,继续组织分类编写、印制和发放“普法走在执法前”系列普法宣传册页。
  发布法规汇编。发布市场监管法律法规汇编,并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为市场主体查询检索、贯彻学习提供权威、便捷的支持。
  升级普法基地。以淄博市省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为依托,增加、完善基地在食品、药械化、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质量等领域普法功能,不定期组织相关行业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进行现场参观和教育学习,通过多媒体演示、实物展示、法治图片、互动体验等多种形式,提升宣传的有效性。
  举办普法宣传“开放日”。借助市检验检测计量研究总院装备技术优势,不定期举办质量检验、计量检测、纤维检验、食品药品检验等普法宣传“开放日”活动,以直观、权威的现场教学,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年内组织各类“开放日”活动不少于5次。
  开通咨询热线。在强化市局官网“局长信箱”、12345相关转办件办理质量和时效的基础上,将政策法规科3110918办公电话作为法律法规咨询热线,在市局官网和相关宣传材料上发布,解答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咨询。
  强化主题宣传。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10·14”世界标准日、“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日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节点为契机,围绕活动主题和热点问题,开展普法宣传。
  拓展普法阵地。通过不断拓展市场监管普法阵地,进一步扩大社会受众。
  深化“红黑榜”。在强化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基础上,不断拓展“红黑榜”所涉及监管领域,进一步提升其正向激励、反向警示作用。
  曝光典型案例。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常见多发违法行为、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以及重要节假日等,不定期组织撰写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警示性、教育性强的典型案例,通过市局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发布,同时,采取发布提示提醒函、集中约谈等方式,开展事前普法教育警示。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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