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国家统计局21日发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简称《纲要》)终期统计监测报告。结果显示:十年间,《纲要》主要目标如期实现,妇女社会地位显著提高,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女性平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
继2000年我国进入长寿国家行列之后,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其中,女性人均预期寿命从2010年的77.37岁提高到2015年的79.43岁,2020年进一步提高到80.88岁。 据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测算结果,2020年,我国女性的人均预期寿命水平在184个国家中位列第62位,比世界女性平均水平高4岁。
各类高等教育中 女生占比均超过男生
《纲要》实施以来,我国高等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女性接受高等教育机会不断增加;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得到有力保障。 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为54.4%,比2010年提高27.9个百分点。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研究生人数为159.9万人,占全部研究生的比重达到50.9%,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在校生中女生分别为1674.2万人和450.6万人,占比分别为51.0%和58.0%,分别比2010年提高0.1个和4.9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纲要》实施以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相关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春蕾计划”等女童专项扶助政策的实施,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小学学龄女童基本实现应上尽上,净入学率自2015年开始连续6年保持在99.9%以上,与男童基本持平,在义务教育阶段已基本消除性别差距。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2%,比2010年提高4.1个百分点,如期实现《纲要》“达到95%”的目标;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为7285.2万人,比2010年增加197.5万人,增长2.8%,占在校生的比重为46.6%。
全社会就业人员中 女性比重保持在四成以上
《纲要》实施以来,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逐步完善,妇女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女性就业人数稳步增长。 2020年,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为6779.4万人,比2010年增加1917.9万人,增长39.5%。女性就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重为43.5%,实现《纲要》“保持在40%以上”的目标。
全国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 占比均达历史最高
《纲要》实施以来,我国积极推动和支持妇女参政议政,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比例明显提高,妇女的政治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和加强。 2018年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共有女代表742名,占代表总数的24.9%,比第十一届(2008年)提高3.6个百分点,是历届人大代表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政协第十三届(2018年)全国委员会中有女委员440人,占委员总数的20.4%,比第十一届(2008年)提高2.7个百分点,也是历届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
女性参与企业经营管理 更加深入
《纲要》实施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人们思想观念不断更新,公开、透明、择优的选拔任用机制持续完善,女性在企业管理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2020年,企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中女性比重分别为34.9%和38.2%,分别比2010年提高2.2个和3.0个百分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比重为30.2%,比2010年提高1.2个百分点。
女性参加医疗保险的人数 大幅增加
近年来,我国在城乡妇女基本医疗保障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使更多女性享有更公平的医疗保障。2020年末,全国女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6.5亿人,是2011年末的3.4倍;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6亿人,比2010年末增加5801.8万人,增长55.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4.9亿人,比2011年末增加4.1亿人,是2011年末的6.5倍。 女性生育保险覆盖面明显扩大。《纲要》实施期间,覆盖全体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体系逐步建立,生育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全面推进,基金共济能力明显增强;未就业妇女生育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解决政策的实施,实现了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的全覆盖。2020年末,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03亿人,比2010年增加4931万人,是2010年的1.9倍。 中国女性越来越长寿、接受高等教育方面越来越有优势、就业人员越来越多、参政议政能力越来越强、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了……为中国女性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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