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涵 我国古代如何对待乱扔垃圾?查了一下史籍,发现规定严厉得吓人。 在殷商时代,城市百姓如果将垃圾倾倒在街道上,会受到斩手的严厉处罚。 “断其手”的规定维持到秦汉。西汉也是如此。《盐铁论·刑法篇》中也提及:“弃灰于道者被刑。”如何“刑”法?《汉书·五行志》又作具体的解释:“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黥”就是在罪犯脸上刺字。 到了唐代,稍微宽松些,《唐律疏议》中记载:“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主司不禁,与同罪。”这是说,凡在街道上乱扔垃圾的人,会被判打六十大板的惩罚。 宋代是中国城市发展的繁华期,当时的开封、杭州都有上百万人口。宋人又如何处理城市垃圾?对乱倒垃圾的处罚为:“其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主司不禁与同罪。”宋朝还设置了一个专门机构叫做“街道司”,专门管理城市的环境卫生。 在清代,也不准百姓随便乱倒垃圾,但处罚又减轻了一点。清律将宋律中的“杖七十”,改为“笞四十”。虽然少打了三十记板子,但毕竟不好受。 如今提倡垃圾分类,体现了文明社会的管理体制,人人自觉执行,垃圾各得其所,何其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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