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1月4日讯 为加大耕地保护激励力度,提高基层保护耕地积极性,让保护耕地的基层“不吃亏”“得实惠”,按照《滨州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要求,近日,滨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2020年度各县(市、区)和高新区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评价,依据评价结果确定了有耕地保护任务的激励乡(镇、街道)名额分配方案。 经各县(市、区)推荐、市级审查和公示后,共评选出2020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20个,每个乡镇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及修缮、耕地质量提升改造、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日常管理等,保障耕地量足质优。 2020年度市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包括:无棣县碣石山镇、棣丰街道、小泊头镇、柳堡镇、西小王镇、马山子镇,邹平市明集镇、焦桥镇、九户镇、台子镇、长山镇,沾化区古城镇、泊头镇、下洼镇,博兴县吕艺镇、庞家镇、陈户镇,滨城区杨柳雪镇、滨北街道,惠民县大年陈镇。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贵英 通讯员 李志国 王鹏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