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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06
朗读
淄博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来了就是淄博人

任灵芝 通讯员 胡云雷

  淄博1月5日讯 今天,淄博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内容是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畅通城乡户口双向流动渠道,最大限度满足城乡居民自主选择定居的意愿。此外,在全省首提放开公寓落户限制。

■ 政策亮点

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
均可自主选择落户

  淄博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并于2021年12月29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户籍改革的最大亮点在于,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居民凡在城镇居住或就业的,均可自主选择落户,取消其他前置条件和附加限制。

租赁个人房屋也可落户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主要包括:
  全面放开购房落户。购房落户条件由原来的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购房落户,放宽至房屋产权人本人及其近亲属(经房屋产权人同意)均可申请落户;由国有出让土地上的住宅可在房屋地址上登记落户,放宽至国有土地(含国有出让土地和国有划拨土地)上的住宅均可在房屋地址上登记落户;放开公寓落户限制,允许公寓产权人及其近亲属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租房落户。租房落户条件由原来的农业转移人口租赁房屋可申请落户,放宽至凡在城镇区域租住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和个人住房的居民,均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其中,租赁个人住房的,需在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经房屋产权人同意且该房屋无户口登记,可在租赁房屋地址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投靠落户。居民凡投靠城镇区域内亲属的,由原来的允许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放宽至允许投靠近亲属(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落户。
  全面放开就业落户。居民凡在淄博城镇就业的(包括录聘用、务工经商、创业等),可在就业地登记落户。
  全面放开人才落户。取消人才年龄限制,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由中级降为初级,对于有意愿来淄创业、就业的市外人才(包括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在校生,留学归国人员,企事业单位需要的各类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等),均可依照本人意愿自主选择各区县城镇落户。

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

  放宽农村落户条件,推出支持农村建设人才落户政策,除原来的符合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活基础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经常居住、“三投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等条件的人员以外,允许组织选派的机关干部、农业科研人员到村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兼职任职的,农村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农村籍退役军人回原籍的,以及城镇人员入乡返乡就业创业的落户农村。
  进一步规范城镇社区(单位)集体户,设立农村集体户,为无法登记家庭户的人员提供落户便利。户口登记在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为其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 措施保障

多部门联合保障户籍制度改革落地落实

  为确保户籍制度改革落地见效,同时配套制定三项保障措施。保障进城落户农村人口合法权益,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做好房地一体的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登记脱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让群众放心进城;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深化完善居住证制度,确保持居住证人员充分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让群众安心留城;完善人口数据共享机制,加快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建设,推出更多“全程网办”“秒批秒办”事项。

■ 政策解读

组建“户口帮办”队伍解答户籍新政

  淄博市公安局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施细则》。淄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一级高级警长齐进山介绍,该细则共6章45条,包括7类31项户口迁移登记业务,对城镇范围内的居住、投靠、就业和人才落户,以及农村地区落户、集体户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另外,针对因二手房买卖、购买法拍房、离婚等原因办理户口迁移的特殊情况,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政策空白。
  同时,为做好政策解读和群众答疑工作,公安机关在各区县户政管理部门选拔11名户籍民警,组建“户口帮办”队伍,将于近日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和服务承诺;在“掌上户籍室”开设“户口帮办”专栏,一所一“接线员”,线上实时解答群众咨询,全方位做好政策咨询和答复工作。

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淄博样板”

  淄博在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四级调研员王贻志进行了解答。
  王贻志介绍,淄博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市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及相关配套政策,上线运行全省首个市级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交易系统,完成山东试验片区首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启动建设,“数字农业贷”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获国家、省级发改部门宣传推介。
  下一步,淄博市发改委将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全力打造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淄博样板”。

坚持和落实“就近免试入学”

  户籍新政实施后,人口流动会更加频繁。淄博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唐勋介绍,淄博市教育局将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协调对接、测算区域内适龄入学人口数量和变化情况,坚持和落实好国家“就近免试入学”有关规定,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各方面工作。

来淄创业可获最高30万元个人贴息贷款

  户籍新政实施后,淄博对来淄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什么样的政策支持和服务?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守伟介绍,人社部门落实生活补贴、购房补助、一次性亲情引才奖励等人才政策,全面推动人才政策覆盖“无遗漏”、办理“无感化”,2021全年累计发放4.37亿元。
  对于来淄创业的青年人才,提供最高30万元的个人贴息担保贷款、3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贴息贷款,还在省内率先推出了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组合贷”。在政策支持的基础上,还配套有公益性的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园区入驻、创业导师“一对一”服务、创业大赛展示交流等服务,统筹打造了省内首个集政策资金链、培训服务链、人才资源链于一体的集成化“掌办”智能创业服务云平台,为创业者提供更高质量的创业扶持生态环境。

进城落户农民可保留土地承包权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文胜介绍,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城落户农民可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或者退还集体,也可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户籍新政实施后,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科学合理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与户籍登记脱钩,引导进城落户农民自愿有偿流转其相关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村人口的合法权益。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胡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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