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前
整治后
周村区G309西外环亓水河中桥北侧
至新建路路段
整治前:亓水河中桥北侧中央隔离设施开口处,掉头车辆多,开口不够明显;和平路口东路口早晚高峰,存在潮汐现象、流量大;新建路口东西方向未设置专门左转弯车道,信号灯直行左转同时放行,路口流量大,车辆混行严重,易产生交通混乱。
整治后:亓水河中桥北侧中隔带开口人行横道前方施划了人行横道预告标识线,增设了人行横道警告标志;和平路路口东进口重新施划交通标线,增设指示标志,进行了交通组织优化。
整治前
整治后
淄川区天津路董家村路口
整治前:天津路与董家村交界路口,有中央隔离护栏,天津路两侧为农田,来往车辆密集,车速较快,与横穿公路的车辆、行人存在交通冲突,有较大安全隐患。
整治后:在天津路设置闪光警告信号灯2组;在路口南北方向施划了振动减速标线,设置提示标志牌2块。通过设置警告信号灯、施划减速标线及提示标志,有效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减少车速较快与横穿公路车辆、行人存在的交通冲突,整改后交通事故显著减少。
整治前
整治后
文昌湖区环湖东路张家庄路口
整治前:路口情况复杂,路边树木遮挡视线,路口标划线不明确。
整治后:萌山南路由西向东设为单行线;重新渠划路口,路口东侧增加禁止驶入标志,北侧和南侧增加禁止左转、禁止右转标志,西侧增加机动车靠左侧行驶标志、非机动车靠右侧行驶标志;张家庄路口西侧整改非机动车道;清理张家庄路口西南侧遮挡视线的树木。
近3年来,淄博市共对427处事故多发及安全隐患点段进行分级挂牌督办,其中市级50处、区县级377处,全部完成整治,交通事故多发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交通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消除,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格局不断深化,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满意度。
制度建设——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 淄博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和措施,突出政府主导作用,着力在健全机制制度体系,统筹各方面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上下功夫。 淄博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积极发挥协调议事职能,制定一系列工作制度和程序,着力构建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参与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体系,以制度体系推动责任分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常态推进—— 事故倒推、会诊会商
淄博公安交警在每年岁末年初,全面启动一次集中排查。对3年来的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从道路基础、安全设施、夜间照明等方面排查分析事故原因,结合危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学校、马路集市、劳务市场等危险因素,确定全年整治工作重点。 交警部门聘请山东理工大学、淄博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以及交通运输、住建、城管等部门的专家,对排查出的重点点段进行实地勘察、集中会诊,分析危险因素的形成原因,提出整治措施建议。并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对整治建议进行联合会商,结合当年度道路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中修工程计划,确定具体整治措施。
落实机制—— 挂牌督办、限时销号
淄博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确定的重点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治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事项,定期调度通报整治进度和完成情况,整改销号,问题追责。 到达完成时限后,第三方开展验收评估,完成一处、销号一处,确保整治效果。
■ 隐患点段整治案例 本版文图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白继农 夏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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