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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6
朗读
800多场官司背后
涉嫌敲诈的00后职业打假人



  1月10日,陈之强到徐闻县公安局了解自己案件的进展。

  陈之强存放在衣柜中的打假材料

  2003年1月,陈之强出生在广东省徐闻县。00后的他还未成年时,就将职业打假作为人生的目标。2021年1月度过18岁生日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陈之强起诉商家索赔的案件达800多宗。这些码放在陈之强房间里柜子上方的卷宗全部堆起来,比1.82米的他还要高。
  就在陈之强“踌躇满志”之时,2021年12月27日,徐闻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认定陈之强“以向法院起诉作为手段,利用商家恐慌心理,迫使商家妥协,多次索取商家钱财,且数量极大”,已涉嫌敲诈勒索。目前,徐闻县公安局已对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立案侦查。
  陈之强成为了舆论焦点。“案卷等身”的骄傲,难抵一纸裁定书带来的恐慌,他担心警方随时会采取强制措施。陈之强的“职业打假人”之路,也走到了尽头。

初识打假

  徐闻县县城边的一个村子里,陈之强一个人住在二楼的阁楼。20平方米左右的房间,既是卧室,也是他的打假工作室。
  陈之强的打假之路始于2019年,那一年,他还未成年。2019年1月,在网上看新闻时,陈之强留意到一条打假成功拿到赔偿的案例:当事人花一万多元购买咖啡,因产品不合格起诉,拿到了十几万元的赔偿。高额的赔偿金吸引了陈之强,从此他萌生了职业打假的念头。
  高中抄录数学习题的笔记本上,记录着陈之强的人生规划,“职业打假”是他成年后最重要的一项内容。
  2019年,陈之强花920元网购了20斤蜂蜜,以产品未贴产品标签为由,向徐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0倍赔偿金。父亲担心他被人报复,没等开庭就提出了撤诉。
  陈之强搭进去920元零花钱,只得把蜂蜜送给了亲戚。
  第一次打假失败,并没有影响陈之强继续打假。
  2019年一年的时间内,他先后起诉了5家商户,但都主动撤诉。陈之强的解释是,未成年时到法院立案需要父亲协同,但父亲不支持他打假,“先好好学习,三年后再干也不迟”。

一年800多场官司

  2021年1月28日,身在校园的陈之强,在朋友圈中发了张图片庆祝自己“成年”。成年后的第二天,陈之强就开始寻找打假“猎物”。
  他在徐闻县的永恒超市发现一款过期腊肉,售价不足10元,陈之强分20单买了20包。到第一家超市就找到了目标,陈之强“以为中奖了”。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购买到不合格食品,消费者最高可以申请10倍赔偿,赔偿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按照陈之强的计算,每单索赔1000元,20单就能获得2万元的收入。
  这是陈之强成年后第一次以消费者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永恒超市老板黄如虎经营超市多年,这也是他第一次收到法院的传票。黄如虎告诉记者,超市内临期商品会提前下架,但有时会错漏,并不是故意销售过期食品。顾客购买到过期食品,超市会退货退款。
  永恒超市距离陈之强家两公里,毗邻菜市场,店内顾客熙熙攘攘。黄如虎把陈之强当作小孩,认为他是故意找茬。黄如虎不愿招惹是非,安排员工联系陈之强,息事宁人。
  2021年2月7日,通过协商,永恒超市付500元赔偿,陈之强收钱后撤诉。陈之强说,第一单打假虽然成功,但并没赚到钱。他以同样的理由起诉20次,撤诉后缴纳了500元诉讼费。
  按照陈之强的规划,职业打假的第一年,赚钱并不是主要目标。他计划打1000个案例。“案子多了,影响力大了,想做什么事都方便了。”
  根据徐闻县人民法院的统计,自2021年2月到2021年12月23日,陈之强在该院涉诉案件800余宗。
  按照陈之强的说法,800多起案件中,有两三百个协商后赔偿,开庭的案件他都以败诉收场。协商赔偿金额没有标准,几十元的商品,一般赔三五百元。
  陈之强说,职业打假一年,虽然他拿到了近二十万元赔偿,但这些钱又都用于购买商品继续打假,“诉讼费交了十几万元”,到头来,反而欠了两三万元。

“法律人”

  从事职业打假不久,陈之强修改了网名,加注了前缀“法律人”。一些网友联系他时,也称他为“律师”。
  陈之强解释说,他从事法律工作,帮忙写法律文书或提供法律咨询,但并不是律师,“法律人”的说法更准确。
  从初中开始,陈之强就对法律产生了兴趣,还购买了法律书翻阅。
  陈之强讨厌动手出力的工作,他的理想是当一名律师。在他看来,当律师能挣更多的钱。
  2019年尝试打假,陈之强因未满18周岁进法院被阻。陈之强开始信访,要求给予纠正。按照广东省各地市信访局网上的地址,陈之强向这些信访局发出了上百份材料。徐闻县人民法院后来告诉陈之强,未成年人可以进入法院,但需要经过批准才能进入法庭旁听。
  熟悉了信访程序之后,陈之强还帮助别人信访。
  徐闻县的黄某,在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法院判定对方赔偿他30余万元,但十余年未执行。2020年7月,陈之强帮助黄某信访,希望法院强制执行。陈之强称,黄某曾答应,拿到赔偿后会向他支付费用。
  不久,陈之强又开始了另一起信访。陈之强收到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时发现,法院未在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哪些判决文书会在互联网上公布。陈之强通过信访要求法院纠正。徐闻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整改,奖励他两本法律书。陈之强向法院申请一万元现金奖励,但被法院拒绝。
  信访让陈之强成为徐闻县的“名人”,职业打假让他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除了自己亲自打假,陈之强还对外宣称,自己拥有丰富的打假和反打假经验,可以帮助别人维权。
  2021年4月,陈之强网购咖啡打假,沟通过程中,商户自称在报培训班缴费后维权困难,请他帮忙讨回培训费。陈之强以商户委托人的名义致电培训机构要求退款,否则将向法院起诉。培训机构退回了2000元,陈之强分得一半。
  陈之强还以员工的名义,帮助超市老板“反打假”。2021年6月,广西一位商户因为销售不合格牛肉干,被职业打假者起诉索赔3万元。商户联系到陈之强,花7000元聘请他以员工的名义应诉。最终,当地法院认定对方为职业打假者,驳回了索要10倍赔偿金的诉求。
  陈之强很感慨,他帮商户反打假成功,不是凭自己的本事,而是凭着法律的不支持。在他看来,对方面临着和自己打假时同样的情况。“没审理牛肉干是否合格,就因为对方是职业打假,法院就给驳回了。”

打假“三板斧”

  陈之强的打假领域,仅限于食品。在陈之强看来,食品打假能申请10倍赔偿,以小博大,获得的“利润”也更高。
  打假之初,陈之强一般都是通过当地超市购买食品,起诉索赔。但陈之强发现,通过线下商超打假很难找到“猎物”。
  2021年开始职业打假后,陈之强将“打假对象”定位在电商销售的食品。
  在网上购买商品时,陈之强一般通过商品评价,选择负面评价较多的商品为目标。
  陈之强曾在网上购买了1000元的羊奶,商品没有任何标签。他向法院起诉,最终经过协商,商家赔偿7000元。
  陈之强说,打假并不意味着涉案食品不能食用。2021年4月,他花900元从当地超市购买了六袋茶叶起诉商家,法院驳回了他的起诉。陈之强将部分茶叶送给了朋友,一袋留作自饮。
  在陈之强的想法里,打假索赔程序具有一定的套路。除购买到不合格商品后直接起诉索赔外,陈之强还有着自己的“三板斧”:先打电话和商家谈,协商不成就向监管部门投诉,投诉不成再起诉到法院。
  针对职业打假人利用惩罚性赔偿牟利或借机敲诈勒索的现象,2017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答复全国人大代表的建议时表示,不支持这种以恶惩恶的治理模式。法院会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但食品和药品领域的除外。
  陈之强自己也知道,职业打假的合理性存在争议,他熟悉的职业打假者常被法院驳回起诉,但打假胜诉的某些案例,又给了他希望。

被警方立案

  2021年12月27日,徐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称,陈之强“以向法院起诉作为手段,利用商家恐慌心理,迫使商家妥协,多次索取商家钱财,且数量极大”,法院认定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并将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记者梳理发现,职业打假人的知假买假索赔行为是否合法,司法界尚无定论,各地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不一。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目前,徐闻县公安局已作出立案决定书,对陈之强涉嫌敲诈勒索立案侦查。
  国内知名“打假人”王海也曾被戴上“敲诈勒索”的帽子,他也在关注着陈之强的情况。1月6日,他与陈之强连线直播。王海说,如果打假人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没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将制假售假者起诉至法院索赔,属于瞎打。打假人故意瞎打次数多,索赔金额巨大,就存在敲诈勒索的嫌疑。
  陈之强说,他被断了财路,打假之路也走到尽头。如果此事能顺利落地,他会继续读书学习法律,或者给律师做助手。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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