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心情不好喝酒后开车、有人被罚两次还酒驾…… 交警12天查处酒后驾驶392起 淄博2月10日讯 新春伊始,特别是春节假期,在外工作的人们过年返乡、互相走访、聚餐聚会等饮酒活动增多,酒驾醉驾风险突出。为严防发生酒驾醉驾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自1月30日以来共查处酒后驾驶392起,其中饮酒驾驶355起、醉酒驾驶19起、再次酒后驾驶17起、酒后营运1起。 淄博公安交警科学安排勤务,加强警力和装备投入,在城区加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和主要出城道路管控,在农村加强乡镇周边道路管控,切实加大城乡重点区域时段酒驾醉驾查处力度,提高了执法震慑效果。 2月4日农历大年初四晚上,张店交警大队在张店区北京路与昌国路开展夜查行动。一辆小型轿车沿北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昌国路口时突然减速,民警见状立即上前询问。面对检查,驾驶人徐某支支吾吾,称并没有喝酒。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50mg/100ml。徐某后悔不已,承认因为家中有丧事,心情不好所以就喝了酒。经抽血检测,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 2月7日下午,桓台交警大队在桓台县柳泉北路巡查时,一辆黑色小型轿车缓缓驶来,驾驶人看到前方有交警,企图掉头躲避检查。民警立即上前拦停车辆,对驾驶人宋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对宋某进行身份确认时,发现宋某分别在2009年12月、2018年3月先后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警部门处罚。宋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 淄博公安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人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亲朋好友要劝阻酒醉驾违法行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守法出行,有安全才能人团圆。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白继农 姜倩 ■ 相关链接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微信公众号10日消息,今年春节假期,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4起,同比大幅下降,但其中3起为醉驾导致,占75%。 2月1日22时28分许,白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79mg/100ml)云EBH989号小客车行驶至云南省楚雄市320国道2923公里加630米处,碰撞右侧路边树木,造成车内4人全部死亡。 2月3日3时35分许,苏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20mg/100ml)琼FD5863号小客车行驶至海南省儋州市那兰线4公里桥头路段弯道处,碰撞对向桥墩坠入水中,造成车内3人全部死亡。 2月4日22时10分许,陈某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167mg/100ml)青BM0566号小客车行驶至青海省海东市102省道41公里加200米处,先后碰撞道路两侧防撞墙,造成车内4人死亡、2人受伤。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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