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想 有担当 有实绩 有正气 滨州法院第二届“四有法官”发布 滨州2月10日讯 2月9日晚,中共滨州市委宣传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滨州法院第二届“四有法官”发布仪式。 为在广大干警中树立先进典型,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公正廉洁司法,更好的为新时代法治滨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有理想、有担当、有实绩、有正气”优秀法官评选活动,从全市325名法官中评选出10名“四有法官”。这些法官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惩恶扬善、弘扬正义,在平凡岗位上谱写了捍卫公平正义的赞歌。 滨州法院第二届“四有法官”: 滨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张丽霞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官王素洁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法官张耀伟 无棣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陈真真 阳信县人民法院商店法庭法官史国梁 沾化区人民法院下河法庭法官娄青 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王琳 邹平市人民法院明集法庭法官夏学光 惠民县人民法院姜楼法庭法官陈绍刚 博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李菲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萍 通讯员 尹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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