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09版: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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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3
朗读
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见行见效
淄博公安交警再推9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贾亮 通讯员 白继农 杜立谦 刘栋

  2月22日,淄博公安交警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便民利民新举措相关情况。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张志军进行新闻发布。

  正常情况下,驾驶证累积记分为“0”,无需参加“学法减分”。

  “交管12123”APP“学法减分”业务界面。

  “学法减分”中,公益活动签到签退。

  淄博2月22日讯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天召开淄博公安交警“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新举措新闻通气会。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张志军就贯彻实施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学法减分”等工作,确保9项“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利民新举措顺利实施进行了发布。
  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69项“一证办、异地办、网上办”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同时,主动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9项便民利民新措施,办实事、惠民生、促发展。
  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登记规定》将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淄博公安交警不断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创新管理、优化服务,保证改革取得惠民利企的实效。

私家车新车上牌免验车
便利车辆登记推出3项新措施

  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
  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C6驾照来了
便利驾考领证推出4项新措施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代号C6,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持A2驾驶证不需要增驾C6,除此之外的驾驶证都需要进行增驾,通过考试取得。

多部门信息共享
推出2项减证便民新措施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驾驶人考试等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体检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 相关解读
聚焦群众所需所盼
车驾管改革惠民生
——淄博公安交警解读交管新举措

  2004年为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公安部发布《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此后分别进行了2次、4次修订。2个部门规章实施以来,在规范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办理、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修订《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机动车登记规定》,坚持统筹安全与发展,围绕防事故保安全、惠民生促发展,进一步严格车辆和驾驶人准入关,进一步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改革措施,进一步完善内外监督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水平。

以人民为中心
满足群众新时代
更新更高需求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有了更新更高的需求,要求提供更加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公安交管服务。此次修订,主动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推出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通考”等改革措施,更好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此次规章修订,是坚持放管并重,筑牢交通安全车驾准入防线的需要。坚持生命至上,主动适应道路交通安全新形势,进一步严格“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登记准入,严格大中型客货车等重点驾驶人考试准入,严格买分卖分违法行为查处,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
  
驾驶证申领使用
完善监督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

  对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修订,主要突出“四个聚焦”:
  聚焦推出更多服务措施。固化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推行电子驾驶证等改革措施,保障改革与法治协同。新推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逾期未换证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等便民措施,更好地服务群众企业。
  聚焦强化重点驾驶人管理。严格申请条件,对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保障公共安全。针对运输行业反映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短缺问题,放宽驾驶职业教育领证年龄,改进申请和考试制度,引导鼓励驾驶职业培训教育发展。
  聚焦改进驾驶证申领使用制度。改进实习期管理制度,明确初次取得汽车类或者摩托车类驾驶证的12个月内为实习期,增驾每种车型不再单设实习期,解决群众反映实习期限制过多的难题。完善准驾车型种类,增加“轻型牵引挂车”车型,满足群众驾驶小型旅居挂车出行需求。改革境外驾驶证换领制度,对申请换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需取得境外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两年以上,并参加全科目考试。
  聚焦健全驾驶考试监管机制。坚持放管并重,结合驾驶人考试业务延伸下放,进一步加强对县级车管所、社会考场的监督管理,严格违法违规考试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监管促规范、促公正。

机动车登记
深化简政便民利企
加强车辆源头监管

  此次修订《机动车登记规定》主要突出了“三个深化”:
  深化简政便民利企。在固化车辆检验“全国通检”、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检验标志电子化等改革措施基础上,新推出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等便民措施。
  深化重点车辆监管。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登记审查,对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严格违规车辆嫌疑调查,对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深化业务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管理所、登记服务站办理车辆登记查验、牌证发放等工作监督管理,对违规办理机动车登记、为不符合标准车辆上牌的,严格责任追究。

宽严相济教育引导
淄博39万人次
驾驶人“学法减分”

  此次单独制定新的部门规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将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记分制度的作用,坚持宽严相济,强化教育引导,促进提升驾驶人安全文明意识。
  新的部门规章突出“四个坚持”:坚持宽严相济,系统调整记分分值。在保持对酒后驾驶、交通肇事致人伤亡后逃逸、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等严重妨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记12分的前提下,根据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影响的程度,降低了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删除了驾车未放置检验标志、保险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记分。修改后记分行为共50项,其中7项记12分,7项记9分,11项记6分,15项记3分,10项记1分。
  坚持教育引领,增加减免记分规定。对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且经考试合格,或者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符合扣减记分条件的,可以从已累积记分中扣减记分,一个记分周期内最高可扣减6分。另外,对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给予警告处罚的,免予记分。
  坚持重点管理,严格满分教育制度。对一个记分周期内多次记满12分的,考虑到其守法自觉性低、安全意识差,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科目,督促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为了保障公共安全,严格满分教育,提高考试难度,加强重点管理。
  坚持严格执法,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在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学法减分”、满分教育中,坚持公开透明、程序正当、严格监督,做到记分要严格、减分要规范、教育要有效果,切实发挥好交通违法记分制度的教育引导作用。同时,严查严处弄虚作假、买分卖分、替学代学、考试舞弊等行为,对发现违法违规的,严格依法处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为全力做好淄博市“学法减分”改革措施实施工作,切实发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贯彻落实好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淄博市于2021年1月20日启用全国统一学习考试平台,并按照要求在互联网平台应用人脸识别比对系统。一年来,淄博公安交警共受理申请学习业务918820人次,考试业务1379086人次,考试通过399482人次,减分成功394586人次。


■ 新闻速览
9项便民利民新举措

 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
 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推行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 热点问答
交管新举措
及“学法减分”热点问答

  问:此次新部令修订在规范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管理方面进行了哪些调整优化?
  答: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管理方面,主要调整优化3项:一是准入条件更严格。将禁驾大中型客货车的情形由3种增加到7种,新增将有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纳入禁止申领范围,从源头上防范交通事故风险。二是考试项目更优化。将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项目由16个整合优化为14个,科目三道路驾驶考试里程统一为10公里,简化考试程序,提高考试效率。三是满分学习考试更严格。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记满12分的,提高学习考试针对性,延长学习时间,增加考试难度,考试合格后发还驾驶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目前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户籍地以外办理机动车登记,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驾车需求;但同时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明,以便提供精准化服务管理。
  问:此次新部令修订在严格“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登记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哪些调整优化?
  答:在“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登记管理方面,主要调整优化3项:一是严格“两客一危”车辆管理。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二是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明确规定以个人名义不得申请办理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从源头遏制重点隐患车辆非法营运等问题。三是严格嫌疑车辆调查处置。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
  随着经济要素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强,群众在异地工作生活更加普遍。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异地驾车出行,此次改革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对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问:“学法减分”每个记分周期可以减6分,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个记分周期的分值提高到了18分?
  答:不是。“学法减分”是在驾驶人现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驾驶人在“交管12123”APP看见的分数是驾驶证累积记分,其正常情况为“0”,而非驾驶证积分,请驾驶人不要担心会存在因通过学习考试,驾驶证分数却减少的问题。
  问:驾驶人在“学法减分”中为什么收到了申请业务正在取消的消息?
  答:驾驶人在申请学习业务通过后,需尽快完成网上学习。连续学习满5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3日内累计学习满30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考试。
  问:驾驶人在“学法减分”过程中特别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24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两次为限。逾期或者补考不合格的只能重新申请“学法减分”。请勿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若在学习和考试过程中接打电话或退出“交管12123”APP,会影响学习、考试结果。系统自动核查驾驶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会将申请结果通过APP消息的方式告知,请驾驶人及时查看。
  
  本版文图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贾亮 通讯员 白继农 杜立谦 刘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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