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通过算法实施不正当竞争、加强对个人收款条码的安全管理、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可预约办理、换医院看病不用再做重复检查……一批3月起开始施行的新规,为我们带来春天的暖意。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 试点区域扩至全国
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 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自2021年6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试点。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
2021年度个税综合所得 年度汇算清缴可预约办理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开始,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新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于6:00至22:00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须预约即可办理。
完善个人收款条码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对于为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等为收款人提供收款条码相关支付服务的机构应当制定收款条码分类管理制度,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 将实现全国互认
近日,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对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明确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
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垄断 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不得利用算法实施影响网络舆论、规避监督管理以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应当坚持主流价值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不得利用算法推荐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传播违法信息,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传播不良信息。 规定明确了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的用户权益保护要求,包括保障算法知情权,要求告知用户其提供算法推荐服务的情况,并公示服务的基本原理、目的意图和主要运行机制等;保障算法选择权,应当向用户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便捷的关闭算法推荐服务的选项。
民事诉讼可在线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则》提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按照依法、自愿、合理的原则,可将诉讼、调解等环节由线上转为线下,或由线下转为线上进行;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方式支持部分参与者采用线上、其他参与者采用线下的方式参与诉讼、调解等活动。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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