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3月26日讯 3月25日下午,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有关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并就社会关注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淄博市医疗保障部门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来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陆汉明:严格执行救治及防控医保政策。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医疗机构留观人员救治医疗保障政策和医保基金应急预付政策,患者先就医后结算。本轮疫情发生后,经科学研判,迅速向定点医疗机构和核酸检测机构拨付应急资金,明确患者救治费用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和病种分值结算,并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规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强化病毒检测保障。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单人单检(含检测试剂)和混合检测价格分别下降30%和40%。同时,自3月23日起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畅通医保服务渠道。开通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延后办等多种办理途径,参保人及参保单位通过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个人服务网上大厅”、“单位服务网上大厅”、“淄博医保”微信小程序、拨打全市统一医保热线电话“0533-3120000”或通过邮寄材料、延期办理等方式进行业务办理。对因疫情不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延长补办补缴的办理时限,且补办补缴期间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 保障重点人群就医用药需求。充分发挥淄博“互联网+大健康”平台作用,加强与大型连锁药店协作,支持医保卡在线支付购药,确保药品供应及线下配送。简化医保结算手续,慢性病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即时联网结算的,允许事后报销。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长期处方可放宽至3个月。 记者:在淄博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后,如何做好商务楼宇等人员密集办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在里面的工作人员应如何做好个人防护? 淄博市疾控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郑加玉:对权属单位和经营主体来讲,要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员工进行健康状况登记,如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对到访人员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体温正常和健康码为绿码方可进入。 要注意控制人流密度,减少参会人员,错峰进出楼宇;建议采用线上会议,必须线下会议时,要保持人员距离,缩短会议时间;就餐时要尽量避免面对面用餐,同时做好错峰就餐。 做好电梯、公共卫生间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公共卫生间要配备洗手液、干手纸,保证供水设施正常运行,保持办公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 对个人来讲,要尽量减少到封闭、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区域,减少聚集,保持有效社交距离;要注意个人卫生,特别是手卫生,避免用不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在人员相对聚集的办公场所和会议室时,要自觉佩戴口罩;要经常开窗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要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及时进行加强免疫。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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