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版
部分到期减税降费政策 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
实施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今年减税降费力度更大
留抵退税政策 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 其中,存量留抵税额, 小微企业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 制造业等6个行业年底前退完; 增量留抵税额,全部自4月1日起按月足额退还。
企业税收减免 小规模纳税人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 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 今年再减半征收。
鼓励企业创新 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 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 可实行一次性扣除等加速折旧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由75%提高至100%。
支持困难行业 对受新冠疫情冲击较大的部分行业, 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
聚焦创新发展 延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 减半征收政策。 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 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聚焦创业就业 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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