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18日电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指出,人民银行将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贷款投放、向实体经济合理让利;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按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将原用于支持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00亿元再贷款额度继续滚动使用,促进金融资源向受疫情影响企业、行业、地区倾斜;对于受困人群,金融机构要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予以支持,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通知》要求,要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全力保障粮食、能源稳定供应。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丰富新市民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地方政府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依法合规保障融资平台公司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金融机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高新发放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占比。 《通知》表示,金融机构要主动跟进和有效满足运输物流企业、货车司机的融资需求,对暂时偿还贷款困难的,合理给予贷款展期和续贷安排;对货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网店店主等灵活就业主体,比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加大经营性贷款支持。 《通知》明确,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推广至全国,开展更高水平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和企业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允许具有贸易出口背景的国内外汇贷款结汇使用;提高企业跨境人民币使用效率,完善企业汇率避险管理服务;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免收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交易相关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手续费;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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