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31日发布公告称,为促进汽车消费,支持汽车产业发展,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专家表示,两部门此次发布的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这一部署。虽然有不超过30万元的价格限制,但这是我国首次对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有望进一步提振汽车消费。 根据公告,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制造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所称单车价格,以车辆购置税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准。乘用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一直被看作是提振车市、促进消费的有效手段之一。此前,相关部门曾两次通过该政策成功拉动车市销量。 2009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对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暂减按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10年,政策退减为对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暂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09年和2010年,中国乘用车销量分别为1033万辆和137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和33%。 2015年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发文提振车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在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内,对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暂减按5%税率征收;2017年,对于对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以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2015年至2017年,中国乘用车销量分别达到2115万辆、2438万辆和247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7%、15%和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