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6月6日讯 6月2日下午,滨州市中院与滨州开发区法院联合滨州黄河河务局滨州开发区分局,开展黄河水利风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揭牌仪式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生态建设成果。 黄河水利风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揭牌仪式在滨开河务局张肖堂险工处举行,滨州黄河河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明英,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恒武,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广忠,滨州黄河河务局滨州开发区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宋海涛等出席。孙明英与贾恒武共同为黄河水利风景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揭牌,市中院党组成员、开发区法院院长李向阳主持揭牌仪式。 王广忠致辞,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希望开发区法院、滨州黄河河务局滨州开发区分局充分发挥司法修复基地异地补偿、替代修复的作用,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实现“异地修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该修复基地是开发区法院与滨州黄河河务局滨州开发区分局协调联动,结合当地绿化规划,依托黄河水域和成型淤背区土地设定的增殖放流区和集中复植补种区,用来为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当事人提供鱼类增殖放流和补植复绿场所。该生态修复基地集“预防、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坚持环境资源审判与生态司法修复相衔接。 揭牌仪式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司法修复基地,并举行了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来自市中院及沿黄八家基层法院的环资审判分管领导及庭室负责人,就如何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了讨论和交流。 近年来,开发区法院在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中,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积极引导违法行为人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让破坏生态的被告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既惩罚了违法行为,又修复了生态环境,还唤醒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守法护法意识,取得了“一判多赢”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开发区法院将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作用,全面抓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贵英 通讯员 范颖 韩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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