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6月8日讯 今天,在“2022五好城市·淄在嗨购”消费季暨家电消费节启动仪式上,淄博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霍强为市民解读了“2022五好城市·淄在嗨购”消费季的相关政策。 近期,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淄博市商务局陆续制定出台了汽车、家电、第二批消费券等政策措施,强力刺激消费市场复苏。霍强介绍,5月27日,淄博市商务局等5部门印发《“惠享淄博”汽车消费季活动实施方案》,5月22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发放汽车消费券,共124家汽车销售门店参与。其中,新能源车: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放6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每辆发放4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燃油乘用车: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发放5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的,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发放2000元消费券。以旧换新:以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增发1000元消费券。鼓励参与活动的金融保险机构给予贷款手续费、保险费用让利优惠。 6月3日,淄博市商务局等3部门印发《淄博市关于促进家电消费若干措施》,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范围内发放1000万元家电消费券,共56家家电销售门店参与。消费券标准:2000元(含)以上300元、5000元(含)以上500元、8000元(含)以上600元。同时以旧换新增发100元,桓台、高青、沂源3个县(农村消费)购机增发100元。《实施细则》已于6月6日发布,定于6月9日和20日,分两个批次在“云闪付APP”发放。 6月5日,淄博市商务局会同淄博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发放第二批“五好城市 淄在嗨购”惠民消费券的通知》,6月12日—9月30日,在全市批零住餐领域发放1500万元消费券。全市共200余家企业参与,涵盖市民生活方方面面。6月12日、6月18日、6月24日、7月6日,共分4批次每天上午10点在“云闪付APP”发放。每单消费200元以上可用50元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300元以上可用100元(或50元)消费券1张;每次消费只能使用1张消费券。 同时,在市级消费券政策基础上,张店、周村、临淄、高新区、经开区等区县分别出台配套政策,叠加发放消费券。淄博商厦等各活动参与企业,纷纷扛起社会责任,同步推出优惠政策,给出消费者最优让利,与政府一起担起促消费、稳增长的重任。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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