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印发 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 本报综合消息 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方案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 外的落户限制
方案要求,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 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I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各城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落户办法,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完善全国公开统一的户籍管理政务服务平台,提高户籍登记和迁移便利度。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此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的机制,稳步提高非户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数量和水平。
要求新城区 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
近日,多地迎来强降雨。如何避免城市内涝,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此次发布的方案中,发改委要求坚持防御外洪与治理内涝并重、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并举,因地制宜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老城区改造更新按有关标准补齐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消除历史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新城区,不再出现“城市看海”现象。治理修复河湖水系,增加雨水调蓄空间。实施排水管网和泵站建设与改造,修复破损失效设施。建设排涝通道,整治河道、湖塘、排洪沟和道路边沟,确保与管网系统排水能力相匹配。
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开展老旧小区改造
此外,方案严格限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建筑。 方案还要求,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推进水电路气信等配套设施建设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促进公共设施和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加装电梯,打通消防通道,统筹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善居民基本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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