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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6
朗读

养老诈骗套路深
老年人听见8个关键词要当心


  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18%,人口规模已达2.64亿。当老年人在追求高品质晚年生活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将犯罪的目光投向老年群体养老新领域,导致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呈现新特点。
  日前,北京西城法院系统梳理了近五年来养老诈骗刑事案件总体情况,发现主要有8种常见类型:包括“投资理财”骗局、“以房养老”骗局、“保险代办”骗局、“文玩收藏”骗局、“养生保健”骗局、“街头迷信”骗局、“黄昏恋”骗局以及“关爱帮扶”骗局。

  案例一
补缴社保办退休
“靠谱”熟人不靠谱

  刘先生原来是北京某机厂工人,1998年下岗待业,社保就没有继续缴纳。眼看即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补缴社保、领取退休金成了刘先生的“心病”。某天刘先生与表妹聊天,表妹表示自己是某国企下属中心的会计,曾听中心经理王某说可以帮人补缴社保,但是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刘先生听后觉得亲戚介绍肯定“靠谱”,便按要求将2.5万元交给王某。一个月之后,表妹告诉刘先生,王某已经帮助刘先生办理完成社保补缴,但经刘先生向社保中心核实,自己的社保仍处于断缴状态。刘先生多次要求王某返还2.5万元,王某均表示“正在办理中”,无法退款,刘先生意识到事有蹊跷,遂报警。
  经查,王某以通过中心补缴社会保险费为由,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7.9万元,实际上王某仅通过中心为3名被害人以员工身份缴纳了最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4000余元,剩余7.5万元均用于王某个人消费,王某于案发后全额退赔3名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法官说法】
  有些即将或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因“未参保”或“断缴”而无法每月领取退休金和报销医疗费用,这无疑会给家庭增加不小的负担。犯罪分子正是利用这种心理,以办理“一次性缴清社保费”等名义实施诈骗。
  本案是典型的“保险代办”型诈骗,且数额较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法官提醒,切勿轻信他人“有熟人”“有门路”能帮助一次性补缴的承诺,以免掉入诈骗陷阱。

案例二
黄昏恋遇“部委干部”
人财两空长叹息

  北京的张阿姨自女儿成家后便一直单身独居,某天通过网络以征婚交友的方式结识了一位王先生。王先生自称是北京某部委干部,也是单身多年。两人一直通过QQ聊天,从未见面,但很快便谈婚论嫁。后来王先生告诉张阿姨部委干部结婚需要政审,二人婚后他还可以帮张阿姨的女儿解决部委工作编制,但是都需要用钱“打点”,自己工资又暂时取不出来,让张阿姨先给些钱。张阿姨先后给了王先生十余万元。后来突然有一天,王先生的秘书“小孙”与张阿姨联系,称王先生因突发急病住院,让张阿姨先垫付一部分医药费和住院费。张阿姨心急如焚,分几次给了“小孙”十余万元,并多次提出要看望王先生,但“小孙”以各种理由拒绝,张阿姨至此才有些怀疑,后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王某实际是一名家住江苏的无业人员,虚构“北京某部委干部王先生”和“秘书小孙”的身份,一人分饰两角,编造理由骗取张阿姨共计29万余元。

【法官说法】
  这是一起典型的针对中老年人的婚恋诈骗,且诈骗数额巨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责令王某退赔人民币二十九万八千一百元。
  骗局能够得逞,正是利用了张阿姨想借助“部委资源”和“领导身份”方便自己“办事”的心态。切勿迷信“潜规则”,摒弃“托关系”和“走后门”等社会不良风气。

案例三
轻信“老神医”能“消灾”
现金首饰被掉包

  刘奶奶在超市门口碰到一名黄衣女子,黄衣女子询问其是否认识一名老神医。刘奶奶表示不知道,这时一名路过的红衣女子自称认识老神医,并可以代为引荐。刘奶奶出于好奇便一同前往,路上两名女子一直与刘奶奶唠家常,不久便到一居民楼前。红衣女子拦住一名年轻男子说这就是老神医的孙子,红衣女子称黄衣女子和刘奶奶都是她的亲戚,请老神医看看。年轻男子说要回去商量一下,回来后指责红衣女子撒谎,说爷爷已经算出黄衣女子和刘奶奶不是她的亲戚。年轻男子又跟刘奶奶说:“您今年70岁,有一子一女。”刘奶奶觉得老神医果然名不虚传。年轻男子又说刘奶奶儿子近期会有车祸,要想避灾就把家里的贵重财物拿出来让爷爷念经消灾。刘奶奶深信不疑,赶紧将现金和首饰取来。年轻男子让刘奶奶将现金和首饰包好放入纸袋交给红衣女子,并转身闭眼双手合十,念经消灾。几分钟后刘奶奶转身回来拿回纸袋,年轻男子叮嘱刘奶奶一定要保密,初一才能打开纸袋,不然灾祸无法消解。等刘奶奶按照年轻男子所说时间打开纸袋时,发现只有几块石头,这才发现被骗,遂报警。
  经查,寻人的黄衣女子杨某1伙同带路的红衣女子杨某2及冒充老神医孙子的杨某3等多人,于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间,以老年女性为对象,声称有老神医能够祛病消灾,编造被害人子女有灾祸、可为被害人子女作法化解的谎言,骗取10余名被害人现金59万余元、贵重首饰20余件。2010年6月,杨某1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7月脱保潜逃。2019年12月,在被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近十年后,杨某1自行到公安机关归案。

【法官说法】
  本案中,杨某1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多名老年人的财物,累计数额特别巨大。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这是一起典型的“街头迷信”诈骗,这类骗局一般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犯罪分子结成团伙作案,事先周密谋划。第二,主要针对老年女性,利用其封建迷信观念较强、反诈防范意识较弱、容易担忧家人健康和安全的心态。第三,作案地点不固定,多发生在超市、菜市场、居民楼前等地。第四,犯罪分子宣称自己是“大师”“神医”,以“开坛作法”“念经开光”能够为老年人自身或亲人“驱邪避凶”“消灾祈福”为由,掉包财物或诈骗款项。

案例四
200万拍卖珍藏粮票
千元代理费“打水漂”

  某天,年逾七旬的顾阿姨在家中接到陌生电话,对方称“可以帮助高价拍卖老物件”,顾阿姨想到自己珍藏的几十张粮票不禁有些心动,对方说如有意向可以来公司详谈。一个月后,顾阿姨带着58张粮票来到了装修高档豪华的某国际拍卖公司,见到了给自己打电话的“张经理”。“张经理”告诉顾阿姨,其带来的58张粮票“品相上乘,很有收藏价值”,可以委托公司在香港进行拍卖,“起拍价150万元,保留价200万元”。顾阿姨大喜过望,当即与公司签订“艺术品拍卖合同”并交纳“委托代理费”5000元。合同签订后,拍卖会却迟迟没有进展,顾阿姨多次催促,“张经理”均以“台风”“粮票只出价到170万没卖成”和“公司搬家”等借口敷衍搪塞,这时候顾阿姨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赶紧拨打110报警。顾阿姨报警后得知,58张粮票经鉴定价值仅为168元。
  经查,张某伙同他人成立某国际拍卖公司,组织人员以该公司名义通过电话等方式对外招揽客户,以帮助拍卖粮票、工业券、错版人民币、邮票以及佛珠等收藏品为诱饵,不到一年从20余名中老年被害人处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案发后,张某家属代为全额退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张某诈骗数额巨大,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的收藏品类诈骗犯罪层出不穷。犯罪分子一般以免费鉴定“老物件”或赠送珍贵“纪念币”为诱饵,利用老年人对收藏品市场鉴定、估价和拍卖等专业领域存在认知局限以及渴望“捡漏”“升值”的投机心理实施诈骗。
  法官提醒,警惕接听以推销推介、市场调查为内容的陌生电话;理性判断藏品价值,切勿盲目轻信高价许诺。

案例五
发挥余热“献爱心”
被“坑”落入非吸陷阱

  退休在家的张阿姨一直想发挥余热,某天邻居拿出一张印着“入社享福利、领礼品”的宣传单,说小区里新成立了一家专门组织老年人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的公司,最近还要开宣讲会吸纳新会员。
  张阿姨发现,公司挂着“学雷锋、做好事”“献爱心、送温暖”的横幅,贴着公司员工探访希望小学、贫困山区的照片。宣讲会中,公司负责人夏某介绍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销售动力水、鹿血酒等健康养生产品,因为自己热心公益,还成立了“慈善公社”只招收退休人员,“公社”定期组织“访贫问苦”活动帮助弱势群体。不仅如此,“公社”还会经常组织“免费旅游”作为会员福利。夏某强调以上活动只针对“公社会员”,按照级别不同须每年交纳几千至上万元不等的会员费。
  张阿姨非常痛快地交钱入会,此后渐渐和夏某熟悉起来。夏某向张阿姨透露,自己其实是某典当公司的股东,典当公司和银行有业务合作,有内部渠道可以购买短期高息理财,月息20%—30%不等,而且“风险小、回报高、周期短”。张阿姨先后多次给了夏某70余万元,夏某也都给张阿姨出具“借条”,但原本承诺两个月还本付息的项目,到期后夏某只返还给张阿姨10万元。张阿姨察觉有异,多次催要未果后选择报警。
  经查,夏某以公益慈善活动为名,吸引退休人员入社成为社员,后又宣传短期理财渠道、互助平台、认购公司原始股等项目,承诺“保本高息”,吸引投资。经审计,截至案发,夏某共向100余人次非法吸收资金1600余万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夏某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的行为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官提示,要警惕老年人的善良同情和兴趣爱好被犯罪分子利用。老年人要认准知名、正规的慈善组织、旅行社和金融机构,参加任何机构组织的活动前务必先通过官方网站或权威渠道“验明正身”;还要谨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被不切实际的投资收益和天花乱坠的广告宣传迷住双眼。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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