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9月20日讯 72岁老人韩明花跳湖救人的事迹持续发酵,今天上午9点,淄博市暨张店区见义勇为表彰会在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金信园社区举行,韩明花喜获“淄博市见义勇为标兵”“淄博市张店区见义勇为标兵”证书及奖金。 “下去救人的时候,我就想着,必须救上她来,不可能我在这里守着,看着她淹死。”9月13日,韩明花老人舍身救人的事情发生后,得到广泛关注。今天的表彰会宣布了淄博市和张店区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鉴定,并为韩明花颁发“淄博市见义勇为标兵”“淄博市张店区见义勇为标兵”证书及奖金。 “一位古稀老人敢于见义勇为,去救轻生女子,这个事情在社会上影响太大了。我们委员会针对事迹特别突出、社会影响力大、事迹真实的这种情况,特别启动了快评、快报、快传的程序。”淄博市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主任周继轲表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通过这一事迹的单独评审,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推动人人崇尚见义勇为,人人支持见义勇为,人人敢于见义勇为。 “韩明花老人的身上体现了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我们应该弘扬这些正能量,让这样的善举越来越多,身边的好人越来越多。”淄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刘炳俊告诉记者,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同时要对见义勇为人员进行奖励和保护,实行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基金会主体作用的发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如果现在碰到了,我还是会去救人,这就是一种本能,一副热心肠。”韩明花老人获奖后感慨道,其实自己做的时候,也没想到能获得这么大的荣誉,就是想把人救上来。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韩明花老人古稀之年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在淄博大地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淄博人民弘扬正气,大爱无疆的良好精神风貌,彰显了这座城市的温度。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波 见习记者 王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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