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0月11日讯 10月10日,淄博市博山区养犬管理办组织公安、住建、行政执法等多部门成立联勤执法组,开展养犬管理巡查执法工作。 公安民警在联勤执法巡查中发现,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的一家超市门前有犬只未按规定拴养,养犬人也未对犬只办理养犬管理登记,违反了《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联勤执法工作人员对该养犬人进行了宣传教育宣教,并依据《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开具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三日内办理登记工作,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将依法予以处罚,这是《淄博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博山区开出的首份养犬管理限期整改通知书。 随着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的规范推进,博山区养犬管理工作在加大宣传教育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治理力度,不断提升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共建文明城市。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赵建军 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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