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12月22日讯 新建幼儿园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为一类、二类、三类幼儿园,幼儿园在相应类别满2年后才能申请上一级类别。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对《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标准》《山东省幼儿园分类认定评估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 在分类认定范围方面,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由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部队、社会团体、社区、村(居)委员会及公民个人举办的,招收3至6岁儿童并登记注册的幼儿园,均须进行分类管理。 分类认定要求上,将幼儿园分为省级示范幼儿园、一类幼儿园、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 《认定标准》是各类幼儿园必须达到的底线标准,向社会和家长公布。《评估细则》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园办园水平进行分类认定评估的依据。《评估细则》满分为1000分。 省级示范幼儿园,需达到900分以上;一类幼儿园,需达到800—899分;二类幼儿园,需达到700—799分;三类幼儿园,需达到600—699分。600分以下的,要限期整改,重新申报分类认定。 幼儿园申报类别,在达到《认定标准》后,还需达到《评估细则》相应的分数要求。 省级示范幼儿园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一类幼儿园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认定并公布。幼儿园要将园牌、《认定标准》、收费标准等悬挂于大门明显处,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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