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岂可随心所欲? 王继洋 年关将近,淄博各区县陆续出台了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说是“禁燃”,实质多数是“限燃”。随着各区县相关通告的陆续出台,引发狂欢的烟花爆竹燃放暂告一段落,整座城市恢复了安静。 以往,每逢搬家、婚嫁、逢年过节等,人们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习惯。后来,因为安全、噪音、污染等“副作用”,包括淄博在内的许多城市明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尽管网络上传播着呼吁元旦、春节期间放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全国多地仍明确春节期间将继续执行原有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与此同时,近日部分地区陆续公布了一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以示警醒。比如在临淄就有一辆装满了烟花的私家车疑似被他人燃放的烟花引燃,导致起火燃烧。 其实包括全国多数城市对于烟花爆竹的禁燃规定并没有改变,淄博也是与往年一样,多数区县都是划出禁燃区域和限时定点燃放区,将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和正月十五这4天,设定为定点燃放区的可燃放合法合规烟花爆竹时段,周村区甚至把小年也算在内,增加到了5天。可以说,淄博在烟花治理中合理地尊重了民俗、民情,也合法地兼顾了安全与环境保护,凸显了政策上的精细化和人性化。 遗憾的是,今年元旦前后,部分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的事情上太过随心所欲。比如有人在草地上放烟花,引发火情;比如有人从自家窗户往外放烟花,给楼下造成隐患;比如有人拿着“加特林”烟花在马路上喷射……想放烟花爆竹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以安全为重。想想看,走在马路上可能被不知道从哪里喷出来的烟花误伤,好好散步的花园里可能燃起一股无名火,我们的安全谁来保障? 烟花很美,同样也有杀伤力,如果给社会带来了危险,那就是错的。一件本来就错误的事儿,不会因为干的人多了就变正确。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疫情阴霾尚未散去,燃放烟花所造成的空气污染,会加重病人病情。此外,在医疗资源紧张、血库缺血的情况下,一旦在燃放烟花时不小心炸伤手脚、崩伤眼睛,不仅难以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还可能会加剧医疗资源的挤兑。更不用说,很可能消防员刚刚“阳康”,出警对体力和精力的消耗巨大……综合考量,我们期待在相关部门加大巡查、监督力度的基础上,普通市民也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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