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乙类乙管”后口罩还要继续戴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是防控重点 1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介绍,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
养老院福利院是防疫 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疫情防控的重点机构主要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主要有客运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沐浴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 常昭瑞说,相关机构和场所应落实好单位防控责任和个人的疫苗接种、自我防护、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措施。此外,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内部要分区管理,防止不同区域之间的交叉感染。 二是在疫情严重期间,经科学评估适时采取封闭管理,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 三是疫情流行期间,外来人员进入机构时要提前预约,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现场的抗原检测阴性结果。 四是要明确机构就诊定点医院,建立就医优先的绿色通道,对机构内感染者可第一时间转运和优先救治。
商超从业人员 要加强个人防护
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一级巡视员耿洪洲表示,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一是加强人员防护。做好员工自我健康监测,如有相关症状要及时报告并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员工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等防护用品;引导顾客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不再测温和查验健康码。 二是加强环境卫生消毒。商超、农贸(集贸)市场要加强通风换气,每日开窗通风2至3次。商超要对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2次,及时清理垃圾。农贸(集贸)市场要对批发档口进行集中统一清洁消毒。摊位经营者应履行“一日一清洁”等要求,每日营业后及时消毒。 三是提倡无接触服务。鼓励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款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鼓励线下与线上购物相结合,因地制宜开展即时零售、网订店送等服务。
“乙类乙管”之后 仍需继续佩戴口罩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当前国内新冠病毒感染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继续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以下情形,应佩戴口罩。 一是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高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等级口罩; 二是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时; 三是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时; 四是近距离接触或护理新冠感染者或有相关症状者时; 五是医务工作者,交通运输、商场、超市、餐饮、旅游、保洁、快递等从事公众服务及密闭场所工作人员。
包括Paxlovid在内的新冠药 可临时报销至3月31日
日前,辉瑞新冠治疗用药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Paxlovid)由于报价过高,未通过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有公众担心这将影响新冠用药保障。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副司长黄心宇表示,按现行的新冠药品报销政策,Paxlovid仍可临时报销至2023年3月31日。 黄心宇说,国家医保局等四部门近期印发了《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延续了目录外新冠治疗用药的临时报销政策,先行支付至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患者用药报销不受影响。
养老机构每周 做两次核酸(抗原)检测
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一级巡视员李健介绍,全国目前共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多数为失能、高龄、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容易发生聚集性感染而且老年人感染后重症风险高。民政部门按照“乙类乙管”阶段“保健康、防重症”的总体部署,结合养老机构特点,坚持“关口前移”,会同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着力预防和减少养老机构老年人重症发生。 一是指导养老机构做好每日至少两次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核酸(抗原)检测,如果养老机构自行联系核酸检测机构有困难,地方联防联控机制要给予协调,做到老年人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和阳性人员“早发现”。 二是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为养老机构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黄色、红色标识重点老年人重点关注和老年人重症前期“早识别”。 三是发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医疗机构作用,储备相应药物,开展远程或上门诊疗服务,做到感染老年人诊疗“早干预”。 四是健全养老机构感染者转运机制和就医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在医疗资源紧张、养老机构预先确定的定点医院没有床位时,民政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将加强协作,统筹辖区其他医疗资源,优先为养老机构老年人安排接诊和病床,做到“早转诊”。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
■ 相关新闻
文旅行业废止 8项防疫工作指南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出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等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乙类乙管”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人员有序流动。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科学佩戴口罩,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降低病毒传播风险。疫情严重期间,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及时应对、果断干预、科学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