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售卖烟花爆竹 四名男子被拘留 淄博1月12日讯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张店公安加强日常巡查力度扎实开展各类涉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工作,近日,民警查处了四起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1月11日下午3点许,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湖田派出所民警在执行路面巡逻任务时发现,路边停靠着几辆汽车行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停车上前检查,发现四辆车内均摆放有不同数量的烟花爆竹,而四名车主均无任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资质。民警随即将四人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 经查,聂某、孙某、王某、李某四人分别从外地市采购了一批烟花爆竹到该路段售卖,结果还没等“开张”就被巡逻民警抓了个正着。目前,四人均已被张店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不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非法销售、运输、储存及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均属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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