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59个单位被认定为市级 “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 淄博2月9日讯 创建“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是建设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成果的重要载体,也是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优化生态环境的客观需要。经过多部门共同努力,2022年,桓台县共有59个单位被认定为市级“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 近年来,桓台县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将认定工作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多层级多部门共同发力,在整治美化乡村环境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下一步,桓台县将要继续开展“公园式(园林式)单位、小区、村庄”认定工作,注重强化氛围营造,广泛动员全社会自觉参与创建活动,使城乡绿化出成果,市民群众得实惠,形成共建绿色宜居家园的浓厚氛围。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黄文姣 通讯员 鲍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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