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张店区法院法警大队配合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扣押型号为罗宾逊R22型直升机一架。 西安某直升机有限公司与淄博某航空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淄博某航空有限公司应向西安某直升机有限公司支付租赁费156万余元及违约金、律师费。判决生效后,淄博某航空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淄博某航空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赵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但被执行人仍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通过调查,发现淄博某航空有限公司名下有直升飞机一架,但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执行员考虑到异地执行难度、被扣押物特殊性及扣押工作可能存在的风险,于是向张店区法院法警大队发送了调警令,法警大队政委张明哲接到调警令后,迅速作出方案,整合干警,全力配合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员的行动。 当天下午3点左右,在张店区法院法警大队11名干警的全力配合下,西安市长安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成功扣押该直升机并顺利装上拖车驶往西安。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高钊 通讯员 张文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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