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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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05
朗读
2023年计划改造棚户区项目8个3717套 改造老旧小区4.4万户 筹建人才公寓4000套
看淄博如何织密扎牢住房保障网



  住房是民生之要,住有所居、居有所安是美好生活的基石。4月4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民生看淄博”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三场,邀请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福向社会发布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相关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织密扎牢住房保障网,努力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2022年淄博基本建成
棚改安置房19970套
全市列入省计划棚户区改造项目
开工率100%

  去年以来,在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双重压力下,淄博市住建系统负压前行,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住房保障工作提质扩面取得新成效。
  淄博成立市级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做好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调度督导工作,及时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强有力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开展。2022年,全市列入省计划棚户区改造项目19个、22319套,已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基本建成棚改安置房19970套。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5837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454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5662万元。淄博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被省住建厅转发推广。

  完成率100% 2022年淄博改造老旧小区4.2万户
淄博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经验做法被住建部纳入全国汇编
  2022年,淄博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行施工许可,纳入质监安监管理范围,确保了工程质量。淄博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年内共争取中央奖补资金12302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9615万元、省级奖补资金3385万元、市级财政配套奖补资金1363.74万元。
  2022年,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46个4.2万户352万平方米,全部改造完成,完成率100%。淄博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经验做法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纳入全国汇编;3月6日,临淄区老旧小区改造经验做法在中央2套“直通两会”播出。

  累计发放补贴981.3万元
2022年淄博通过公租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9691户
  2022年淄博印发了《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实行实物住房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在实物住房已分配1.75万套的基础上,每年租赁补贴户数将不少于2200户,每年租赁补贴资金发放不少于1000万元。稳步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参照济南、青岛等城市经验做法,淄博市研究制定了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明确保障对象范围,严格项目审核认定,落实支持政策,积极探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04套。2022年,全年新增住房租赁补贴49户,累计住房租赁补贴在保户数2779户,累计发放补贴981.3万元,通过公租房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9691户。
  
  到2025年全市累计筹建人才公寓不少于3万套
截至去年底淄博已筹集人才公寓房源2.25万套

  淄博市围绕高品质民生和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本着“适度超前、房子等人”的原则,实施“惠青安居工程”,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根据淄博市大学生招引计划的要求,结合人才公寓需求情况调研,统筹制定“十四五”期间人才公寓建设规划,计划到2025年,全市累计筹建人才公寓不少于3万套,有效满足淄博市新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全面构建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截至2022年底,已累计通过新建、购买、配建、改建、租赁、人才房票等方式,筹集人才公寓房源2.25万套。淄博市连续两年获评全省人才住房工作成效明显城市。

  2023年计划改造棚户区项目8个3717套
改造老旧小区4.4万户 筹建人才公寓4000套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淄博市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约1038万元,计划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3717套,改造老旧小区4.4万户,计划筹建人才公寓4000套。
  抓兜底,多渠道保障困难群体住房。采取新建、配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认真做好公租房保障家庭年度复核、租金及房源调整、动态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运营管理机制,切实提升公租房保障服务能力;公开有序组织公租房分配入住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稳步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9月底前合理确定2023年筹建计划;全力实施《淄博市新就业无房职工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管理办法》,扩大低收入人群保障范围。2023年计划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244户,发放资金约1038万元,努力实现特困、低保、低收入等困难群体住房应保尽保,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逐步缓解。
  抓调度,多手段推进棚改、老旧小区改造进度。2023年,淄博市计划开工棚户区改造项目8个3717套,改造老旧小区120个4.4万户401万平方米。前期,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行动,已经争取棚户区改造资金3609万元、老旧小区改造资金1.3亿元,会同市财政部门已经拨付至各区县财政部门。下一步,关键是推动项目开工落地,顺利实施,对项目进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进展缓慢的区县进行挂牌督办。对列入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季度完成各项手续准备工作,二季度开工率达到50%,三季度开工率达到75%,四季度全部开工;对列入计划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季度完成前期手续办理,二季度开工率达到50%,三季度开工100%,12月底前完工50%以上。
  抓统筹,多元化筹集人才公寓房源。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寓筹建模式,采取通过新建、购买、委托代建、改建、配建、发放人才“房票”方式筹建人才公寓4000套。对列入筹建计划的项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优化流程,倒排工期,确保11月底前达到开工条件。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有效衔接,探索开展人才公寓跨区县购买试点;引导落实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和开发企业参与人才公寓建设的政策,鼓励用工规模较大或引进人才较多的企业及各类园区,在符合相关规划前提下,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全面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申请受理全程网上办理。
  
  8个棚户区改造项目
年内将全部开工
  当前淄博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方向,主要是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重点攻坚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对于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现有50户以上集中成片棚户区。同时执行上级部门的“八个严禁”申报原则,因此,在确定年度改造任务时,需统筹考虑淄博市发展规划、棚户区房屋状态、群众改造意愿、项目所在区县的财政承受能力等多维度因素,符合要求的项目才会列入到改造计划当中来。
  今年,淄博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共8个3717套,涉及张店区、博山区、周村区及高青县四个区县,年内这8个项目将全部开工建设。同时,加快往年已开工项目的建设进度,争取“快建成、快配套、早交付、早入住”,让老百姓早日出棚进楼、住上新房,后续将依托城市更新行动,稳步实施改造工作。

  已开工建设
保障性租赁住房504套

  为了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全力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工作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通过利用国有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以及盘活闲置住宅和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等方式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开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504套,重点保障在城区工作生活、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在工作地及相邻区县无自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优先保障新就业、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新市民。
  房源以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为主,占比不得低于80%,最大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120平方米。租金按照“可负担、可持续”原则确定,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90%,具体租金标准由各区县政府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不超过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运营期限不低于10年,运营期届满后,可继续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出租,也可根据筹集渠道申请转为市场化租赁住房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按程序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按规定享受落户、医疗保障、养老保障、提取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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