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4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俞家栋介绍,一季度市场热度回升,就业工作开局是好的,同时,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就业形势稳中承压、稳中有忧。 俞家栋介绍,前3个月城镇新增就业297万人,同比增加了12万人;3月份城镇调查失业率5.3%;3月末脱贫人口务工规模3074万人。“但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压力依然较大,部分高技能人才、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短缺,劳动者在就业领域还面临一些难题。”俞家栋介绍。 “今年高校毕业生规模创历史新高,经济回升基础尚不牢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依然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俞家栋介绍,企业是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人社部将延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政策对象由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扩展到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享受主体由中小微企业扩展到各类企业。同时,将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 俞家栋称,人社部将支持毕业生等群体创业,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对创业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落实免除反担保的要求。“对灵活就业毕业生,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措施,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支持,提高灵活就业保障水平。”俞家栋说。 此外,人社部将实施2023年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重点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针对困难人员就业创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介绍,人社部将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 人社部对困难人员就业创业给予全方位支持。运用税收优惠、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保补贴等政策,鼓励广大用人单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支持困难人员自主创业;运用社保补贴政策,加大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保障水平。同时,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给予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要及时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等待遇发放;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张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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