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6月2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青岛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军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5年上半年至2022年6月,被告人张军利用担任青岛市四方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崂山区委常委、副区长,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即墨市市长、市委书记、青岛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承接法律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7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张军生于1969年12月,历任青岛市贸促会欧洲处处长,青岛市四方区副区长,崂山区委常委、副区长,青岛市政府副秘书长,即墨市市长、青岛蓝谷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即墨市委书记、青岛蓝谷管理局党委书记等职,即墨撤市设区后任即墨区委书记。2020年11月,张军任青岛市副市长,2022年4月任青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直至2022年6月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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