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某凡出镜忏悔。 资料照片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青年网官方视频账号青蜂侠收到一条“神奇来电”,对方自称“姜某凡”,正是青蜂侠3年前发布的一则反腐警示报道中出镜忏悔的落马国企高管。他以侵犯肖像权为由,要求青蜂侠删除那条反腐警示的视频报道,并表示如果不删除,就会委托律师将该媒体诉至法院。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青年网是中央重点新闻网站,由共青团中央主办,属央媒,青蜂侠正是其官方视频账号。而姜某凡要求删除的视频来源则是中纪委官方网站。
刑期到2024年 狱中获得4个表扬 “建议假释”
经比对确认,这名在电话中自称“姜某凡”的人,是浙江温州市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某凡。他要求删除的视频,是三年前青蜂侠发布的《警钟60秒|他们就不怕我不收第二次》,姜某凡是视频中出镜忏悔的落马国企高管。 温州市纪委监委2020年5月通报,姜某凡此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法院审理查明,姜某凡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32.13万元,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2020年7月,姜某凡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同年12月,姜某凡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在这段时长60秒的视频中,姜某凡讲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他们主动跟我结交,借钱给我、向我送礼,就像做生意投资一样,投的是我的权力。有投资就要有回报,他们提出各种违纪违法的要求,要我帮忙通融,也笃定我会答应,毕竟‘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 按照通报的时间计算,姜某凡的出狱时间应为2024年年底。但据报道,姜某凡在致电媒体时表示自己已经“出来了”。 姜某凡是否被提前释放?瓯海区纪委工作人员表示,“姜某凡目前正处于假释阶段”。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3月的一份公示显示,姜某凡因获得“4个表扬,余259.0分,建议假释”。 当地纪委: 他想降低负面舆论 对回归正常生活的影响
实际上,这段忏悔视频来源于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方网站,青蜂侠发布的视频,在结尾处标明了来源。 6月2日,记者采访了瓯海区纪委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这段视频最初拍摄的目的是进行警示教育,这也是各地纪委的常规做法,并没有违反规定。” 在和青蜂侠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中,姜某凡扬言:“你如果真的不去删除那没关系,我会告你侵犯我肖像权的,我是百分之百告你的。” 对于此举,瓯海区纪委工作人员回应,区纪委方面已关注到此事,且已通过当地司法局与姜某凡本人取得了联系。目前,姜某凡还处于社区矫正阶段。 这名工作人员透露,“我们已经和他沟通,认为他应该就自己的说话方式和态度向媒体道歉。”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姜某凡已经答应,会就自己沟通态度欠佳的问题向媒体致歉。 在假释出狱后,姜某凡为何迫切希望删除忏悔视频?该工作人员回应称,“他已被假释,但家里人对他很有成见,为了缓和和家人的关系,他才希望能删除相关视频。” 该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姜某凡已和相关领导取得沟通,并表达了自己希望删除视频的诉求以及原因,“可能也是出于对他回归正常生活的考虑,所以支持他的诉求。” 工作人员透露,姜某凡并非要求中纪委或省纪委删除忏悔视频,只是希望转载的媒体可以删除,以此来降低负面舆论对其回归正常生活的影响。
贪官无权要求删除视频
有法律人士强调,法律层面上,贪官无权以侵犯肖像权为名要求青蜂侠等官方媒体删除其忏悔视频。 一方面,姜某凡在违法行为上构成贪污罪,其行为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个人权利已经受到一定限制。 另一方面,侵犯肖像权有两个重要的条件:未经本人同意和以盈利为目的。其中,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的,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因此,青蜂侠不删除姜某凡曾经的忏悔视频,并不侵犯其肖像权。 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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