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境外23年 郭洁芳回国投案 “百名红通人员”已归案62人 本报综合消息 6月10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广东省纪委监委不懈努力,“百名红通人员”郭洁芳回国投案。这是党的二十大以来首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也是开展“天网行动”以来第62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 郭洁芳,女,1953年4月出生,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原民警,涉嫌与他人共同受贿,2000年3月外逃。2000年10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侦查。2007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办案机关坚持不懈推进对郭的追逃追赃工作,最终促其回国投案,相关涉案赃款已被依法追缴。 郭洁芳是广州市交警支队原支队长张林生之妻。经查,张林生于1993年至1999年,以其妻子郭洁芳占“干股”为条件,利用职权批准走私分子梁耀华与市交警支队合作成立交通拯救队,批准广东派力驾驶服务公司等单位设立模拟驾驶培训场地、代办摩托车牌照,以及取得市区交通设施的广告经营权等,使其妻子郭洁芳在上述经营单位以占有“干股”名义,分得“红利”人民币2370万元、港元190万元及价值164万元的豪宅。 张林生受贿的款项中,很少是本人直接收受,多是由其妻郭洁芳以参“干股”、分红的形式收取。张林生于2003年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489万余元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入狱两年后,因为表现良好,张林生被减刑为无期徒刑。后又减刑为有期徒刑十八年零三个月。 而在丈夫被判死缓前,郭洁芳就于2000年3月潜逃澳大利亚。 2015年4月22日,中国“天网行动”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即“百名红通人员”。这份名单中的最早外逃时间可追溯到1996年,最晚截至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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