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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
朗读

创业创新谷租赁型房源不再集中报名分配

王莉莉 通讯员 蒋静

  创业创新谷租赁型房源不再集中报名分配
人才公寓申请实行随报随审随选

  淄博6月14日讯 近日,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发布了《创业创新谷租赁型人才公寓房源常态化受理申请报名公告》,组织开展常态化受理报名工作。
  为方便人才申请剩余房源和后期腾退房源,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寓建设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针对该项目租赁型房源简化分配程序,不再组织集中报名分配,本着随报随审、随审随选的原则,采取常态化受理报名方式,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面向2019年11月21日“淄博人才金政37条”出台后,淄博市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区划调整后,下同)、淄博新区(规划调整后,下同)的市属(含)以上企事业单位以及注册地在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淄博新区的“淄博市综合百强企业”和“淄博市工业百强企业”(按照政府公布最新名单进行动态调整,下同)新引进的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含)以上毕业生及相当层次人才分配。
  符合人才公寓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同一单位有多人申请的,报名先后顺序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确定)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由申请人向市住房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经部门联审后,合格的人员纳入选房名单,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资格并通知用人单位,报名顺序由下一序号人员依次递补。根据后续房源情况由纳入选房名单的申请人按照报名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选房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向已经选房的申请人发放《人才公寓配租确认书》。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莉莉 通讯员 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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