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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
朗读

哪一个更防不胜防

社会 媒体 制度

  哪一个更防不胜防

  近期出现多起“偷拍乌龙”事件,比如四川大学女研究生在地铁上怀疑大叔偷拍、成都一小伙在地铁上被怀疑鞋子上装有摄像头等。
  围绕川大女生曝光大叔偷拍一事中举证和自证的合理性及困难、舆论和机构的权力边界、偷拍的泛滥和规避等焦点议题,记者采访了广东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丁雅清、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晓莹。

  又现“偷拍乌龙”事件
男子乘地铁
被指偷拍
民警调查澄清
  6月11日,男子何小可(化名)在成都地铁上被两女子称鞋面装摄像头偷拍,后来经过民警调查证其清白。但他认为对方道歉敷衍,表示拒绝接受,希望搜集更多证据起诉她们。
  这名男子是一名“90后”,四川南充人,目前在成都上班。6月13日,他告诉记者,11日晚9时左右,他和几名高中同学聚餐后,独自从成都市犀浦站出发,乘地铁回到位于世纪城站的单位宿舍。
  何小可回忆当时情形时称,列车前进方向右边一排大都是男的,左边最远处有两名女子,过了一会儿,列车到达成都火车南站,远处那两名女子突然站起来大声叫道:“你是不是在偷拍,我怀疑你在用小型摄像头偷拍。”
  这时何小可才注意到,那两名女子相貌姣好,“她们都戴着口罩,其中一名大约30岁,戴着帽子,穿着裙子,另一名20多岁,穿着短裤。”其中一名女子对安全员说:“我刚刚看到他鞋子在闪烁绿光,上面装有摄像头,在偷拍。”
  那名穿短裤子的女子叫他赶紧把鞋脱下来,鞋子上肯定有摄像头。众目睽睽下,他用左脚把右脚鞋子慢慢脱下来,露出鞋子、袜子让他们看。
  车厢里一名戴眼镜的男乘客凑近看了看,对那两个女子说:“鞋子上面没有可以装摄像头的地方,是不是鞋子上那个金属反光?”
  列车行驶到孵化园站后,何小可和那两名女子下到站台,“安全员叫我靠墙站着,还叫我把右脚鞋子脱下来,不允许我用手碰。”
  一名保安也来到现场询问情况后,建议报警处理。过了一会儿,一辆地铁徐徐驶来,列车上下来4名民警,简单询问后带到了成都火车南站派出所。
  一名民警戴着手套开启执法记录仪,给何小可脱掉右脚鞋子,仔细检查了他的鞋带、鞋舌、鞋垫等处,然后又脱掉他左脚鞋子,重复操作了一遍。该民警站起来说:“我已经检查过了,鞋子没有任何问题。”
  民警分析说,当高速行驶的列车快到站时,站台两边广告牌上的光映射在鞋子上,折射出了绿光,让两女子误以为是摄像头,当列车到站停下时,车处于静止状态,绿光消失,两女子又误以为是何小可关掉了摄像头。
  何小可告诉记者,经民警调解后,戴帽子的那名女子飞快地朝他说了一句,“帅哥,对不起。”随即转身走出办公室。
  “我当时十分诧异,这种道歉语气一点不诚恳。”何小可说,“我不接受道歉,她们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何况那名短裤子女子至今没有给我道歉。”
  何小可说,他希望当时在列车上的乘客联系他,给他提供更多证据,准备起诉那两名女子,要求她们公开赔礼道歉。
  “忙完回到家时,已是6月12日凌晨5时左右。”何小可说,他不想暴露那两名女子的信息,只希望她们以后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要再去冤枉好人,同时希望她俩真诚道歉。
  6月13日,成都地铁作出回应:公司已关注到该事件,正在核实。成都公安局轨道交通分局则表示该事件正在调查中。

  记者:就国内的数据来看,偷拍和性骚扰类案件的诬告比例大概是多少?
  丁雅清:性骚扰等议题在国内其实还比较新,直到2019年才被写进《民法典》,此前都是散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一些部门规章条例里,相关的数据其实还很少。
  董晓莹:性骚扰、性侵害报案率都是非常低的,“诬告率”更谈不上。现在谈性骚扰类案件的诬告率意义不大,因为连报案的都非常少。
  记者:当一位女性在地铁等公共场所怀疑自己被他人偷拍时,可以采取怎样的合法的反应或行动?
  丁雅清:其实女生在前半段的处理是没有问题的,她觉得自己被偷拍了,就跟这个男士商量,确认一下他到底拍没拍;发现这个男士没有拍,其实这个事情就结束了。如果对方不配合,就请求第三方的协助。这次的争议主要集中在该女生后续的行为。男士当面证实了没有拍她后,她还把人家的视频发到网上,还加入了一些主观色彩的议论。
  记者:依法维权的过程会有哪些成本和阻碍?现行法律在这方面是否存在模糊和空缺?
  董晓莹:我们国家的现行法律对于性骚扰已经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案由了,对隐私权的规定也相对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获取证据会比较困难。女性本身能够勇敢地去替自己说话已经是最难的一步了,发声之后的取证也很不容易。比如被偷拍,对方如果手快,现场直接删了的话就很难取到证。
  记者:作为被怀疑的对象,是否有“自证清白”的义务?被怀疑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丁雅清:法律上没有自证清白义务。对于怀疑者和被怀疑者双方来说,我都建议让第三方介入。
  记者:这位男士被对方要求检查手机相册,这种情况可以算是自愿吗?
  董晓莹:一个男性想拒绝一个女性看手机,这是很容易的。女生提出了要求,他也要愿意给她看她才能看,没办法强迫他。
  记者:拍照和偷拍的界限是什么,应该由谁界定?
  董晓莹:界限在于“偷”字,即是否知情自愿。偷拍可以理解为未经别人允许去拍摄别人,涉及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如果拿到网上去传播,可能侵害了他人的名誉权;如果拍的是黄色视频,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等等。《民法典》删除“以营利为目的”才构成侵害肖像权这一要素,所以只要未经对方同意传播,就已经违法。

  >>通过教育让所有人学会尊重别人的感受

  记者:男性在公共空间玩手机,当手机镜头对着女性时,可能会引发别人的不安,导致误会的产生。那么,如果要避免这种误会的产生,有什么办法吗?
  董晓莹:最根本的解决方式通过教育,让所有人学会尊重别人的感受。比如想拍地铁,那你可以不拍人,也可以提前告知,有很多方式可以规避掉误会。
  记者:地铁车厢是一个公共空间,玩手机时应该尽量避免被误会偷拍,拥挤的时候尽量让双手放在可见的地方。您如何看待这个观点?
  丁雅清:如果他自己愿意,当然没有问题了,那是他的自由。但我们也要看到客观情况的存在,比如很挤的情况下可能手都抬不起来。如果个人愿意这样做,也有条件这样做,当然值得鼓励,也可以认为这是一个新的风尚。
  记者:此外,从代际问题来思考该事件,即在城市里,可能会有农民工和老年人不了解城市公共空间的规则,或者对年轻人的观念和社交文化缺乏认识,从而引发误会。您认为我们应该如何减少这些矛盾和误会?
  丁雅清:我觉得这不一定是年龄的问题。我发现关于公共场合的礼仪其实是没有共识的,加上信息茧房的存在,所以更需要在社会范围内去进行一些讨论。这次的争议事件,我觉得产生争议某种程度也是好事。就算当事人的交流过程中可能有些不愉快,其实也是一次信息的交换。假设这个女生从头到尾就没有发声,或者没有和男士沟通,直接拍了一个照片或视频发到网上说对方偷拍,这个事就说不清楚了,误解也会越来越深,也不会形成后续的讨论。所以我觉得任何时候、任何形式的沟通和交流才是重要的。
  记者:从偷拍产业链以及传播上,我们或许还可以从哪些环节进行规避?
  丁雅清:一方面是像我所说的这些专业偷拍设备,针孔摄像头、偷拍鞋之类的东西,其实可以在生产环节去进行查处,像这种东西就不应该在市场上出现,我相信执法部门是有办法进行相关的处理的。另外,偷拍的照片、视频,最后是会流出的,在流出的过程中其实也有相应的一些方式去进行干涉,比如封号、处罚发布者等等。其实从技术层面来讲,查偷拍产业跟查电信诈骗有类似之处。
  董晓莹:我认为根本的手段还是公众教育,推动妇女保护、性别平等、互相尊重这些观念的进步。再有就是法律保护,公检法层面有专门的对这类案件进行处理的规范意识。换句话说,就是从教育、社会、媒体、制度、法律等多方面介入,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让加害者承担自身的责任。

  ■ 相关链接
  川大女生污蔑大叔地铁偷拍事件
涉事女生已被解除实习合同
  13日,记者获悉,腾讯已和地铁上污蔑大叔偷拍的川大女生解除了实习合同。
  川大女生污蔑大叔地铁偷拍的事7日晚发生后,在没有得到确定事实和结论之前,腾讯对相关信息进行了保护。11日下午,在警方调查下,事实真相得到证实,基于已经明确的事实,现正在恢复当事女生的内部正常信息,同时解除实习合同,当事女生正在走流程,办理离开手续。13日下午,记者从有关人士处,证实了上述消息,“确实解除了实习合同,正在办理离开手续。”
  另外,记者12日也从四川大学了解到,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已密切联系属地警方及当事学生了解核实情况,将按程序依规依纪处理。 据《华商报》《新周刊》《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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