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3    4   
PDF 版
· 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再迎政策利好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鲁中晨报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本版上一期 本版下一期 日历
鲁中晨报 主办      ;
第02版:要闻
3    4   
PDF 版
3上一篇:****处理标记:[Article]时,数据源为空。 ****  
4下一篇:****处理标记:[Article]时,数据源为空。 ****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2023/07/20
朗读

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再迎政策利好

规划

  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再迎政策利好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意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本报综合消息 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意见提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使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加强组织实施等七个方面提出31条具体措施。
  “意见是民营经济领域的大政策,可以看出是(政府)听取了民营企业家和各方面的意见,在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上进行较大手笔的调整,内容涵盖也比较全面,覆盖了民营企业当前发展面临的一些主要困难、阻力和焦虑点,并做出了比较完善的应对。”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盘和林表示。
  他举例称,意见提到的“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这是对应当前部分民营企业存在经营困难,而重整重组能够为这类企业找到一条出路。“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这一条优化了法治环境,壮大了民营企业家的信心。意见还提到“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过去知识产权侵权集中在损失赔偿,金额较小,未来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有效提高。
  中泰证券首席分析师杨畅也表示,意见的一大特点是回应了企业的关切,尤其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这有利于为民营经济信心的修复创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
  他表示,民营经济对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在创造就业、促进创新、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不过现阶段,民营经济呈现出短期信心偏弱的迹象,无论是从民间投资还是工业利润中的私营企业利润,都呈现低迷态势,并进一步影响到经济总量和劳动就业。
  “这次文件明确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这是从根本定位上对民营经济予以肯定,有利于稳定民营经济的发展预期。”杨畅说。
  星图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薛洪言表示,本次文件既重申了对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支持和鼓励,也就社会关注较高的领域做了回应,在当前经济复苏乏力、急需提振全社会信心的背景下,该文件既有重要的中长期价值,也具有很强的短期稳增长意义。
  “短期来看,国内经济继续复苏向好,需要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扭转民营经济投资下滑趋势。2023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8%,其中,民营经济投资下滑0.2%。民营经济贡献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民营企业信心不稳,将拖累居民部门收入预期不稳,导致消费意愿低迷,反过来拖累经济复苏向好趋势。”
  “中长期看,我国经济转型升级,追求高质量发展,需要依赖创新驱动。民营经济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是经济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将更好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薛洪言说。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摘要)
  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一)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
  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许可、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不得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在政务服务前要求企业自行检测、检验、认证、鉴定、公证或提供证明等。
  (二)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
  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
  (三)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信用信息记录和共享体系,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将承诺和履约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四)完善市场化重整机制
  鼓励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推动修订企业破产法并完善配套制度。优化个体工商户转企业相关政策,降低转换成本。
  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

  精准制定实施各类支持政策,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及时回应关切和利益诉求,切实解决实际困难。
  (五)完善融资支持政策制度
  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
  (六)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
  (七)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
  完善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办法,畅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渠道,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搭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用工和劳动者求职信息对接平台。
  (八)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
  (九)强化政策沟通和预期引导
  加强直接面向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发布和解读引导。支持各级政府部门邀请优秀企业家开展咨询,在涉企政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评估等方面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
  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引导民营企业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刻把握存在的不足和面临的挑战,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之路。
  (十五)引导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
  依法推动实现企业法人财产与出资人个人或家族财产分离,明晰企业产权结构。
  (十六)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规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十七)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和技术改造
  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数字化共性技术研发,参与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应用创新。
  (十八)鼓励提高国际竞争力
  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
  (十九)支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
  支持民营企业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投资发展,促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发展,投入边疆地区建设推进兴边富民。
  (二十)依法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
  健全规范和引导民营资本健康发展的法律制度,为资本设立“红绿灯”,完善资本行为制度规则。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全面贯彻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用务实举措稳定人心、鼓舞人心、凝聚人心,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弘扬企业家精神。
  (二十一)健全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建设机制
  积极稳妥做好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先进分子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民营经济领域党建工作方式。
  (二十二)培育和弘扬企业家精神
  引导民营企业家增强爱国情怀、勇于创新、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拓展国际视野,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二十三)加强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规范政治安排,稳妥做好推荐优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
  (二十四)完善民营经济人士教育培训体系
  建立健全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传帮带辅导制度,推动事业新老交接和有序传承。
  (二十五)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各级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家接触交往,守住交往底线,防范廉政风险,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

  健全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预期。
  (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以及执法司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进一步规范涉产权强制性措施,避免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十一)构建民营企业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
  出台司法解释,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民营企业腐败源头治理,引导民营企业建立严格的审计监督体系和财会制度。
  (十二)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行为保全等制度。
  (十三)完善监管执法体系
  加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公开监管标准和规则,增强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可预期性。提高监管公平性、规范性、简约性,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
  (十四)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
  持续完善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进行常态化公示,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
  持续营造关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社会氛围

  引导和支持民营经济履行社会责任,展现良好形象,更好与舆论互动,营造正确认识、充分尊重、积极关心民营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十六)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民营经济和民营经济人士
  引导社会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大贡献和重要作用,正确看待民营经济人士通过合法合规经营获得的财富。
  (二十七)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
  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和时代氛围,对民营经济人士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理解、帮助。
  (二十八)支持民营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探索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引导民营企业踊跃投身光彩事业和公益慈善事业。
  加强组织实施

  (二十九)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建立完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
  (三十)完善落实激励约束机制
  重点推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政策落实落细,完善评估督导体系。
  (三十一)及时做好总结评估
  加强民营经济统计监测评估,必要时可研究编制统一规范的民营经济发展指数。
      据新华社北京7月19日电


发表评论   上一页 下一页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07/2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