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7月22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了2023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同时发布的解读文章指出,与之前相比,此次发布的数据有两个显著变化:一是首次将立案人数细分出中管干部、厅局级干部、县处级干部、乡科级干部以及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二是增加了立案行贿人员相关数据。 通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68.6万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52.7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82.8万件,其中谈话函询17万件。立案31.6万件,其中立案中管干部36人、厅局级干部1588人、县处级干部1.3万人、乡科级干部4.2万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3.1万人。处分25.8万人,其中党纪处分21.1万人、政务处分6.8万人;处分省部级干部18人,厅局级干部1355人,县处级干部1万人,乡科级干部3.3万人,一般干部3.6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7.8万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分析称,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全会多会公布立案中管干部相关数据,但在定期例行通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时公布该数据,尚属首次。 根据通报,2023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78.1万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51.9万人次,占总人次的66.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0.4万人次,占26.2%;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8万人次,占3.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3万人次,占3.8%。 同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7657人,移送检察机关1401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解读文章点评称,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在保持惩治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依法严肃惩处行贿人,形成有力震慑。依法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对不正当财产性利益最大程度予以追缴,对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建议相关单位予以纠正,绝不允许行贿人通过行贿犯罪获得不正当利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惩治行贿的综合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