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如何监督 入河排污口及固体废物非法堆放? 淄博8月8日讯 8月8日,在淄博市黄河“河畅水安”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黄河保护法自2023年4月1日实施以来,淄博市是如何对黄河河道入河排污口及固体废物非法堆放问题开展监督工作的?对此,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士龙作出回答。 贾士龙表示,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黄河干流排污口排查整治,在完成前期排查工作后,按照省厅统一要求对排污口开展进一步审核分类,明确排污口性质,制定整治计划。该局将继续做好黄河流域干流沿线排污口日常排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逐步实现问题排口动态清零。 自2022年起,市生态环境局连续两年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对辖区内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位进行拉网式起底式大排查。排查中,层层压实辖区内三级责任,提高排查质效,建立排查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对生态环境部、省卫星遥感及群众信访举报等交办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核实,督导相关责任主体对属实问题抓好整改,切实消除环境风险,助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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