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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
朗读

行走的村庄

生我们 野草 蔓秧

  行走的村庄
  □ 孙元礼
  每次回老家,都会看到一些变化,听到一些新闻或者又翻出来的陈年旧事。村庄不大,一则小故事就能把村头村尾串联起来。
  从我记事起,村子的布局就是现在这个样子,分河东、河西两大块。河西细分为南头、北庄、庄前、北地;河东延伸到搁笔嵧,二十几户分散在一条三里多长的山沟里。村庄处在山岭夹持的河谷地带。太阳刚从搁笔寨山顶露出半边脸,明亮无纤尘的光线,一下子扫尽了晨雾,河西的山沟、房舍立刻亮了起来,显出原始的模样。河东一带还罩在灰蒙蒙的雾气里。有一家的鸡打鸣,瞬间唤醒了全村的公鸡,全都跟着“呴呴喽”,带着雄性的气息,尾音高亢、悠长。鸡叫两遍以后,农家人几乎都在一个时间点走出大门,担着水桶打水,扛着镢头、锄头,挑着筐,吆喝着牛、驴,上坡干活。这个时候,“梆梆梆”卖豆腐的梆子敲得清脆响亮,还是小时候听到的声音。鸡叫、驴叫,羊出圈,迷糊着双眼找不着方向,“咩嘎嘎”呼唤领头羊。人与动物的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开始了一天的喧闹。
  太阳升到河道上空,光线均匀地落在村庄院落的时候,中午饭开吃。有的地块离家远,女人就送饭到地头,找棵树下,或者找块石头做石桌,摆上饭、菜、汤水,两口子面对面,吃得有滋有味。吃完了,女人帮着男人干一会儿活。有的女人笑盈盈看着男人使唤着大黄牛犁地。牛闷着头慢腾腾地迈着方步,一抬腿一个窝坑,绳索套在身上一天了,不想拉了,就“哞哞”叫几声,示意主人给点水喝,或者往嘴里塞一把玉米、麸皮,然后继续在黄土地上,来来回回,翻起一条条油亮的带着土腥味的浪花。男人心疼女人,早早地打发女人回家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地过。当太阳落下孟良台顶峰,就到了傍晚时刻。做饭的围着锅台转;上坡干活的各自走进家门,抽支烟等着饭上桌。饭菜的味道掺和着烟雾在街巷里发散,谁家做的什么菜,蒸包是什么馅儿,都闻得一清二楚。如果做了好吃的,主妇都打发小孩送上一份,请邻居尝尝美味,品品主妇的手艺。
  偶而庄前的狗叫了,南庄、北庄、河东的狗立刻争先恐后地窜到大门外“汪汪”,东西南北、地面、空中连成一片。一阵风刮来,树冠“唰唰”响个不停。
  街头巷角,房前屋后,树根树梢,处处弥漫着烟火味。那是小时候天天闻到的味道,也是乡村百姓过日子的味道。父母健在的时候,这种味道越发浓烈。这烟火味一直熏陶着我们成长,在日后的生活、工作中都有乡村烟火味的表达。
  傍晚,是山村最耐看的时候,大山怀抱的村庄成了一幅水墨画。从村南头到北头,河东到河西,家家户户屋面上升起一缕缕炊烟,从炊烟中能品出是哪种五谷杂粮的滋味。炊烟在榆树、梧桐树、槐树、杨树,还有那些院子里的山果树中间飘散、蔓延开来,在绿叶间串来串去,在屋面上起起伏伏,形成一层薄雾,漫在村庄上空。麻雀、喜鹊、斑鸠……纷纷从烟雾里飞出来,扇动着翅膀,“叽叽、喳喳、咕咕”吵着、叫着,招呼着伙伴,归巢同眠。
  村中琉璃似的小河,也被一条云带罩着,在绿树丛中飘逸远去。小河奔流的声音,白天似乎听不到,只有在夜间,才能清晰地传来河水的喧哗。
  牛啊,驴啊,背上驮着一把早熟的庄稼,或者一捆柴火,跟着主人,从高高的山岭,从拐弯抹角的山沟,漫不经心地走进熟视无睹的大门。灰暗的夜色渐渐浮了上来,灯光越来越明亮地闪烁。月亮从东山顶上露出脸来,山山岭岭、幢幢石屋、丛林、小河,全都变得迷迷蒙蒙,喧嚣了一天的村庄安静下来。
  那个时候,村子200多户,约900口人。白天,无论大街小巷、如网阡陌,你来我往,忙忙碌碌。大人们干农活、干家务,省吃俭用,心里藏着一个愿望:翻盖一下石头房,或者攒钱为儿子娶媳妇。有的愿望,这一辈子实现不了,就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父母宁愿自己吃苦受累,也要送孩子上学。那时的村办小学里,一至五年级,80多名学生,分成3个大班。一二年级、三四年级为复式班,五年级单独一个班,4个老师教。放学的时候,按回家的方向排成队,到了家门口,就自动出列,直至最后一个迈进大门,这支队伍化整为零,消失在屋檐下。
  900多口人的村子,也没有什么秘密。谁家发生了什么事,一阵风就传遍了。村中有个50岁上下的女人,中等身材,走起路来,上身挺直,扬着一张越看越有味的脸,比一般的农家人会打扮,说话、办事利利索索。人们叫她“王嫂子”“王利他妈”。她说:“我有名字,叫我孟秋兰就行,就叫秋兰,简单好记。”村中谁家有事都少不了她。喜事,不请自到,给人家张罗着做喜被,生小孩了,给人家剪百岁头;丧事,又去帮人家裁白布,给尽孝的顶头。顶头布的长短,根据关系的亲疏而定,不能多也不能少,这都是约定俗成的。
  村里大事小事,人们养成了一个习惯,都去咨询秋兰。村里不知道的事,也去问秋兰。秋兰成了村里的主心骨。
  我有个邻居,住在我家的下面,紧靠着河道。一家3口人,老两口和儿子。儿子比我大一辈,我喊他大叔。大叔30多岁了,还没娶媳妇。记得年初一的时候,天不亮,家家户户就开始放鞭炮,火星四溅划破黑夜。大人领着小孩串门,给长辈拜年。天亮之前,该拜的必须拜完,不知哪一代传下来的习俗。来到大叔家,大叔还没有起床。他父母悄悄说:“又犯病了,嫌弃我们给他娶不上媳妇。”其实,他们都是本分的庄稼人,和多数家庭一样,生活不富裕。大叔一米七八的个子,干农活是一把好手,就是人太老实,插根杠子也撬不开他的嘴。平常见了大闺女、小媳妇,从不和人家搭腔,腼腆得躲着走。
  这事让秋兰知道了,她自告奋勇:“这事包在我身上。”正好搁笔嵧姓董的一家,有一个年龄二十七八的女儿,人们都叫她老闺女,身材模样都可以,只是左腿有点瘸。秋兰把这个情况说给大叔听,没想到,大叔一口应承下来。这门婚事算成了。选了一个良辰吉日举办了婚礼,秋兰不以媒人自居,跑前跑后地帮忙。
  那时,30多岁还没结婚的人真不少。村南头,姓董的弟兄俩都40多了还单身。刘家胡同,一刘姓青年见了嫂子辈就央求她们介绍对象。秋兰曾经扳着指头数过,村子里还有19个青年打光棍,鳏寡孤独的中老年人有21个。贫穷少了些奢侈,有时也断了感情的纽带。
  那些几百年的老房子,特别是那些石屋,无情的岁月把它们折腾得残缺不全,有的甚至摇摇欲坠。这些石屋从山坡跟前,院子叠着院子,层层升高,一直挂到半山腰。石墙中间嵌着两个小木窗,像两只睁不开的眼睛。黄土泥的墙壁,年久失修,脱落了一片又一片,透风撒气的,全是风和小虫子的通道。先人们就在石屋里繁衍生息,黄土埋了一代,又从黄土上萌生了新的一代。
  如今,这些石屋大部分还龟缩在那里。一把铁锁挂在门鼻儿上,有的干脆用一根绳子拴住两扇木门,里面也没有值钱的东西,净些盆盆罐罐,破桌子烂橱子。一个大套院,前前后后四五户人家,现在只住着一个老头或者老太太,院子里黄蒿长得高过人头,剌剌秧爬到了屋门上。生长了400多年的村子,好像也活成了老人,一身沧桑,眼窝里裹着泪水。
  年轻力壮的都进城了,或开个门头,卖些杂货;或设个餐点,卖点小吃;或摆个地摊,卖菜、水果。大多数还是给老板打工,靠挣日工资维持日常开销。上有父母,下有子女,舍命挣钱,稍有算计不到,就捉襟见肘。若是天有不测风云,老人生病,孩子感冒,就得拆了东墙补西墙,向亲戚朋友借债。个别人发了财,在进城农民工中凤毛麟角,多数还是过着并不宽裕的日子。
  我那个晚婚的大叔家一连添了两个儿子。两个儿子长大了,随着大伙去城里打工,才开始租房子住,以后又在附近农村买了小产权房,把妻子、孩子都接到城里,花高价供孩子上学。家里的房子没人住,一年年破旧了,漏雨了,就修补一下,成了摆设。两个儿子住城里十几年了,户口还在农村,总觉着融不进城里人的圈子,时不时冒出孤独、焦虑的思绪。实在憋不住了,就找几个同乡人聚一聚,缓解一下无助的孤苦。但让他们再回到乡下,也回不去了,就这样在“两栖”中奔忙。
  坚持留守在农村的,是在城里住不惯的人,狗不嫌母丑的人,不愿意拖累子女的人,村里还有牵挂的人。他们有的还有一身手艺。比如石匠,农村修修补补还少不了他们,翻盖旧房子,修寿坟,一天能有200元的收入,足够他们吃吃喝喝。比如木匠,谁家不置办家具,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橱子,整日敲敲打打,几天就成型了,风刮不着,雨淋不着,挣的钱比石匠多。还有的在城里打了几年工,又回到乡村,承包了几十亩土地,打理葡萄园、樱桃园、苹果园、猕猴桃园、中草药基地,修建民宿,在农村挣钱城里花,日子也算过得红火。
  这些返乡创业的人,大都选择公路两边交通方便、小车能开到大门口的地方建了新房。外装瓷砖,铝合金门窗,红瓦铺面,独立卫生间、厨房,太阳能热水器,各种电器应有尽有,与那些化石级的石屋形成鲜明的对照。
  村子走到现在,还得跟着时光往前走。在村里转一圈,见不到几个人,空荡而又沉寂。阳光懒洋洋地铺在石屋、石板路上。偶有三五个人围在一起玩扑克牌,白头聚成一圈,大都是六七十岁以上的人了。村里的学校在上世纪末就撤销、合并了,整个片区,30多个村庄,只保留了一处初中,仅有六七十名学生,老师不比学生少。小学只有3处,每处学生十几二十几名。许多老师乘坐班车或自驾车来学校上班,下午放学后都回城了。
  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那偶尔飘浮的炊烟,还是山柴的气味;那石屋的墙壁,还能浮现出亲人的影子。去田野里走一走,庄稼秆子能数过来,满眼的是树林、野草、蔓秧。踏进一只脚,蔓秧缠住,想把你留下。村中的石板路、石屋墙根、老井的旁边、小河两岸、柿子树下、淹没在丛林里的小道……想到处转一转,找回点当年的影像,像狗撒尿一样,留下点不迷失的味道。
  都是缘于一本书

□ 李忠厚
  我对书素来怀有敬意,因为我与书之间有几段“情缘”。
  几天前,我在北京一小区遇见一中年妇女,她拖着一辆平板小车,车上尽是书,有王力著《古代汉语》,还有《古代汉语词典》《宋词三百首》等。她说要搬家,这些“废品”要卖掉。
  “废品”?我的天!王力是我国古汉语方面的权威;《古代汉语词典》是古文学习的工具书;《宋词三百首》更是牵动我内心的一本书。
  我赶忙向她解说,并建议她将书运回家好好收藏。她一个劲道谢,说幸好遇见了我,如果糊里糊涂把父亲这些书处理掉,真是太不应该了。临分别时,她让我挑选自己喜欢的几本,我选了《宋词三百首》。这本书让我想起大学毕业离校时遗失的那本《宋词三百首》。那时喜欢宋词,终于在毕业前夕攒够钱买了一本。由于毕业离校时忙乱,床铺下面的几本书,却都被我遗忘在了学生宿舍。
  工作后,我买过不同版本的《宋词三百首》,今天有缘又得一本,也算是弥补了当年丢书的缺憾。
  小时候,我曾偷拿父亲的钱去买书。父亲发觉后,硬是逼着我去书店退。卖书的售货员极不情愿,找了个理由,说我弄脏了书的封面。回家后,我用橡皮将书的封面擦拭了许久,又去书店纠缠半天,售货员总算无奈地退掉了书。多少年了,那本没买成的书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后来只要见到甚至听到那本书的名字,心中便会掀起感情的微澜。
  我喜欢书,嗅着那淡淡的墨香,抚着那软软的纸张,心中有一种踏实、温馨的感觉。这种感觉是那样美好,以至于现在的我还保持着与书的“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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