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车门”盗香烟 一男子被刑拘 淄博8月30日讯 不砸窗、不撬门,只待夜黑风高时挨个拉车门,小车秒变“幸运盲盒”,车内财物便唾手可得。在此提醒市民,停好爱车后一定要检查一下车门、车窗,以免被不法分子“捡漏”。 近日,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贾庄派出所接到王先生的报警,称其车内3条香烟被盗,价值1500元。据王先生回忆,当天晚上9点许,王先生着急招呼到店的客人,便忘了锁车。忙完之后发现放在汽车后排的3条香烟被盗,便报了警。 民警通过调取案发现场监控,锁定了嫌疑人孙某,于8月22日在火车站附近将其抓获。经查,孙某,男,43岁,曾多次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据孙某交代,案发当天晚上10点左右,他到处溜达伺机盗窃他人财物。来到某小区附近时,他发现四周停放了许多汽车,于是打算用“拉车门”的方式碰碰运气。这对于孙某来说并不陌生,因为之前曾多次采用这样的方式成功盗取了财物。在拉开了受害人王先生的车门后,看到车内一个塑料袋里装着3条香烟,孙某环顾四周,在确定没人发现后,将香烟偷走。 目前,孙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张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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