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退役军人 和其他优抚对象 抚恤补助标准提高
本版综合消息 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消息,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从2023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要求各地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及时、准确、足额将抚恤金和生活补助金发放到位。 其中,烈属抚恤金为每年39490元,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金为每年33290元,病故军人遗属抚恤金为每年30740元。 一级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的残疾抚恤金,按因战、因公、因病的残疾性质,分别为每年124410元、118250元、112250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障在乡复员军人的生活水平。中央财政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440元。 再谈监狱中的 “捎买带”问题
监狱中为罪犯进行“捎买带”的问题屡禁不止,个别监狱人民警察和监狱职工,不顾监狱三令五申,顶风违纪,挺而走险为罪犯进行“捎买带”。 利益是监狱“捎买带”的关键,也是个别监狱人民警察和监狱职工敢于“玩火”的原因。监狱使用“捎买带”的罪犯主体,主要是“管理阶层”的罪犯,也就是所谓的“职能罪犯”。这些“职能罪犯”有一种天然的优越性,他们认为与普通罪犯不同,高高在上,这是他们需要“捎买带”的动机和原因所在。 监狱要想最大程度地减少“捎买带”问题,就要抓住主要矛盾和主要环节,即所谓的“罪犯拐棍”,打破他们天然优越性的幻想,让他们耐得住寂寞,不敢去想“捎买带”,不敢去碰“捎买带”,才能让他们远离“捎买带”。一旦他们有人伸手,监狱一定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耿明 孙迎涛 杨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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