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放贷、道德败坏、家风不正 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被决定逮捕 本报综合消息 最高人民检察院10月16日发布消息,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刘连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今年3月31日,官方发布消息,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刘连舸成为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原“一把手”。 半年之后,10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刘连舸被“双开”的消息。 据介绍,刘连舸“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他还被指“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等。 此外,刘连舸被指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3月31日,就在刘连舸被查消息公布当天,中国银行公布消息称,当日,中国银行党委召开会议,第一时间传达中央对刘连舸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决定。 4月1日,刘连舸曾工作11年的进出口银行党委也召开会议,传达中央有关决定。进出口银行党委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全力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做好审查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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