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  淄博
3    4   
PDF 版
· 淄博发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鲁中晨报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本版上一期 本版下一期 日历
鲁中晨报 主办      ;
第04版:  淄博
3    4   
PDF 版
3上一篇:****处理标记:[Article]时,数据源为空。 ****  
4下一篇:****处理标记:[Article]时,数据源为空。 ****  
4参见第****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o]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版--****处理标记:[Article]时, 字段 [URLOtherPageName] 在数据源中没有找到! ****  
2023/12/19
朗读

淄博发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任灵芝 通讯员 胡正学

  虚假交易、刷单炒信、假注销真运营……
淄博发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虚假交易、刷单炒信、假注销真运营……近日,淄博市市场监管系统发布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典型案例。
  2023年,淄博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刷单炒信、保健市场虚假宣传、商业混淆、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蔡某、陈某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
虚假宣传案

  根据收到的检察意见书,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对蔡某、陈某刷单炒信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为部分淘宝店铺提供刷单服务,以虚假购买产品的方式,制造虚假销售量、好评度,以达到为店铺虚假宣传的目的,并从中收取佣金。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蔡某、陈某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山东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实施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未经许可和授权,在抖音发布小视频宣传其为权利人的官方运营服务商等内容,进行虚假的商业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山东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对干细胞产品虚假宣传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对其销售的干细胞产品进行医疗功效夸大虚假宣传,对曾获荣誉也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万元。

淄博某医药有限公司
刷单炒信案

  根据淄博市税务局移送案件线索,淄博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淄博市税务局对淄博某医药有限公司涉嫌刷单炒信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检查。
  经查,当事人为提高网店在售商品销售数量、增加好评,联系刷单组织对其网店在售商品进行刷单炒信。当事人对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5万元。

淄博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对淄博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利用在经营场所墙壁上悬挂体验者赠送的锦旗、赠送虚假产品等方式对产品的性能、用户评价等进行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高青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

山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和山东某塑胶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案

  根据举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某塑胶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其官网的公司简介中存在不实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及时对网站内容进行修改,危害后果较小,能够积极配合调查,2023年8月7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1万元。

淄博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商业混淆案

  根据举报,周村区市场监管局对淄博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涉嫌在其快手小店销售混淆名牌服饰的违法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开设的快手小店网页中,使用的标识、店铺名称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企业名称相同或近似,宣传内容也与他人官方宣传的内容相近似,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构成混淆行为。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
  周村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没收混淆商品BOY衣服10件,处以罚款1.5万元。

山东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
的企业名称案

  根据权利人投诉,博山区市场监管局对被投诉的山东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擅自将他人的注册商标和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简称)用作企业字号或官网域名,在其官网有相关业务介绍和权利人官网的链接,并开展相关业务的咨询技术服务。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主动变更企业名称,及时中止违法行为,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博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处以1.9万元罚款。

桓台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案

  根据举报,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对桓台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其淘宝、拼多多网店发布虚假的宣传信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桓台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4万元。

山东某网络游戏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宣传案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山东某网络游戏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找人刷单,涉嫌对其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于2023年5月22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从2023年5月14日开始,以每单5元雇人进行虚假交易,提高其在淘宝平台的交易量,在相应的商品展示页面和搜索页面进行展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沂源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

淄博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实施混淆行为案

  根据淄川般阳民生投诉举报平台推送的工单,反映淄博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存在“假注销、真运营”等问题,淄川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已注销的淄川某教育公司原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一直沿用之前的装饰装潢布局、标语及logo标识等,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构成混淆行为。
  2023年6月20日,淄川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罚款1.5万元。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文思 通讯员 刘延彬 贾莹
  推广软件送小板凳?别信,有人借此诈骗

  淄博12月18日讯 近日,淄川警方破获一起借推广软件为借口,针对中老年人实施盗窃、诈骗的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
  近日,淄川公安分局磁村派出所接到辖区某村村民张女士报警称:其和朋友刘女士被两名男青年以赠送小板凳的名义推广安装手机APP软件,后张女士发现自己银行卡里的4万元不见了,刘女士银行卡里的4300元也被盗刷了。
  经了解,张女士和朋友刘女士称被两名男青年推广下载某手机软件,其中一名男子称现场下载可以赠送一个小板凳,两人便轻信该男子,由于两人都不会操作,便将自己的手机交由该男子操作,完成后该男子分别送给两人小板凳。次日从凌晨2时40分许,张女士发现自己的手机上有75笔消费短信,共计4万余元,而刘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直播打赏消费4300余元。
  民警调取周边监控信息后,根据两人的体貌特征进行分析研判,最终确认了其中一名嫌疑人王某的身份信息和落脚点,并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王某位于外市某区的藏匿点进行蹲点守候,并成功将王某抓获归案。
  经调查,王某称自己认为“中老年人比较好骗”,因此盯上了张女士和其朋友,并称下载手机软件可送小板凳。王某明知张女士和朋友不会用手机操作,因此将两人的手机拿来后植入手机病毒软件,获取个人信息,并进行盗刷转账。王某对其盗窃的行为供认不讳。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孙孟德
  轻信下载APP投资赚钱 女子被骗90余万元
  淄博12月18日讯 下载APP就可进行投资理财,且能一键提现。桓台一名女子对此深信不疑,结果陆续投资的90余万元被骗,其亲戚朋友也因她的推介遭受损失。
  近日,桓台警方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网上投资理财被骗。经调查民警发现,这些群众都是经杨女士介绍下载了同一款涉诈APP,在APP中进行投资理财,最终导致被骗,那么杨女士是如何掉进骗子陷阱的?
  杨女士今年55岁,旅游时结交了一位“好友”,对方称自己在一个大公司里,有许多投资理财项目,在网上就能投资,经不住游说的杨女士便同意了投资,随后,“好友”就分享给杨女士一个链接,通过点击链接下载了一款APP,杨女士在客服指导下注册了会员,并加入了APP其中一个项目。加入这个项目后,杨女士按照客服的指示进行投资,先向客服提供的银行卡转账5000元,两个周后APP里就显示杨女士获得了200元的佣金并可以立即提现。
  杨女士尝到甜头后开始在这个APP里进行大额投资,面对琳琅满目的投资项目,杨女士哪个都想投一点,同时把这个APP不断地介绍给亲朋好友,让大家都来跟着她“发财”。杨女士陆续向该APP投资了90多万元。前几日,突然一个朋友来找她说APP里一直无法提现,杨女士赶紧试了一下,发现自己也无法提现,这时杨女士才察觉到不对,慌忙到公安机关报案。
  经过民警的详细解说,杨女士终于认识到自己是遭遇了投资理财类诈骗。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胡正学


发表评论   上一页 下一页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3/12/19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