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文预防出生缺陷 产前筛查产前诊断 全面加强质量管理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记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了解到,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组织制定并发布了《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质量控制指标》,要求全面加强产前筛查、产前诊断质量管理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控制指标主要特点包括:一是科学性。根据目前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涉及的主要技术项目和服务过程关键环节遴选指标,充分考虑指标的质控价值、敏感度和导向作用。二是规范性。参照国际国内相关行业规范、指南和专家共识,定义质控指标和计算公式并说明。三是可操作性。充分考虑指标相关信息的可获得性,便于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质量控制组织以及产前筛查机构、产前诊断机构和开展相关检测项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应用。 开展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医疗机构和人员,须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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