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服务大局为打造“五个淄博”增添检察色彩 1月14日,在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魏玉民作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指出,2023年,全市检察工作在连续8年稳居全省检察机关前列的基础上,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淄博实践中提效赋能、争先出彩。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538人、起诉6496人;21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1起假释监督案被评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总数占全省三分之一。
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538人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538人、起诉649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15件134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易发多发态势,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1051人。 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犯罪,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串通投标等犯罪98人。依法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合规案件45件,督促47家企业完成合规整改,不起诉率达91%。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13件19人。全力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洗钱等金融犯罪100人,涉案金额1.6亿元。 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31件59人,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000余万元。牵头创建的县级跨区域环境污染协查机制,入选“中国改革2023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是全省检察机关和淄博市唯一入选案例。 帮81名农民工追索报酬229万元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29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件。严厉打击行业“内鬼”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9人。 支持老年人、残疾人等提起诉讼247件,帮助81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29万元。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09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68人,教育矫治87人,封存犯罪记录39人。
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4件47人
立查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5件5人,办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44件47人。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抗诉10件,法院已审结案件采纳率95%。监督纠正虚假诉讼15件,涉案金额2100余万元。 圆满完成省对市“公益诉讼检察改革”考核任务,成绩位列全省第一。在全省首次探索建立异地劳务代偿机制,解决了公益诉讼跨区域执行难题。
在全面从严治检中锻造检察铁军
实施“头雁领航”工程,两级院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86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会议48次。1个基层检察院被最高检荣记集体一等功,37个集体、4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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