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贯《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滨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专题培训 滨州3月11日讯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下称《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滨州消防救援支队全方位组织开展学习宣贯活动。 支队将《规定》的学习教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纳入年度学法计划、普法计划和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消防救援人员开展《规定》学习宣贯活动,要求消防执法人员系统学习《规定》,对条文逐条逐款学习领会,不断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支队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官方“两微一抖”等平台,大力宣传《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通过“亮屏行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片、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 支队组织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规定》“线上+线下”专题培训,对《规定》进行全面解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把《规定》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开工第一课”、“晨会”等形式进行学习,确保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熟悉掌握安全管理新要求,不断提高企业员工遵规守法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萍 通讯员 王瑞超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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